“伤心凉粉”遭侵权
四川成都知名小吃“伤心凉粉”据称因“吃的人都会被辣得流下眼泪”而得名。就是这样一碗让人流泪的凉粉,日前遭遇了商标侵权烦心事。
近日,因成都市武侯区锦里九品街一家名为“乐山钵钵鸡”的小吃店,使用“伤心凉粉”“伤伤心凉粉”等相同或类似商标售卖凉粉,店主徐某被淀粉商品上的“伤心凉粉”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杨明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诉至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要求徐某立即停止使用侵权文字,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据了解,杨明本系“伤心凉粉”创始人,2003年至今,其分别申请注册了“伤心凉粉”“伤心”等4件商标,分别核定使用在餐饮服务及淀粉产品、粉条等商品上。
杨明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番诉讼行为实属无奈。据介绍,迄今为止,其与家人在成都总共开设了7家“伤心凉粉”食品店。随着“伤心凉粉”在洛带古镇名气渐响,杨明发现,周围不少餐饮店也开始在凉粉前加上“伤心”二字。5年前,杨明发现徐某在其经营的小吃店使用了“伤心凉粉”字样的价签和标牌,便要求其更换该标牌,但多次协商都未成功。杨明表示,徐某也曾想加盟“伤心凉粉”,但杨明因徐某的凉粉品质不达标,其担心会对“伤心凉粉”商标的声誉造成影响而拒绝了徐某。于是无奈之下,杨明不得不将徐某诉至法庭。
日前,该商标侵权案在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徐某的代理人在庭审中表示,徐某开设的“乐山钵钵鸡”小吃店主要经营钵钵鸡,凉粉、凉面只是辅助小吃。而且,被告并不知道“伤心凉粉”是已经被注册过的商标,也不知道“伤心凉粉”名气很大,虽然招牌上出现“伤心凉粉”,但只在小吃品种上写了一个小价签,不会误导消费者;而且小吃店出售的凉粉在产品包装上并没有“伤心凉粉”的字样。
据了解,该案目前尚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毛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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