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行网”申请注册商标难 或面临侵权风险
作为支持网络电视、在线电影、电视点播、免费电影下载的网络视频网站“风行网”,其拥有数亿用户。然而号称已成为全球领先高清影视点播平台的“风行网”在商标注册和保护上却不怎么领先。由于与注册在先的引证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风行公司)申请注册的“风行网”商标被驳回注册申请,风行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了解,申请商标为第8267806号“风行网”文字商标,由风行公司于2010年6月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41类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电影放映、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等服务上。据以引证的第4698482号“DT风行”文字商标是由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在2005年申请注册的,核定使用在第41类服务类别上;同年据以引证的第4791198号“御风行”图文商标由厦门市御风行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1类服务类别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申请商标在类似服务上与在先注册的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为由,驳回了风行公司的注册申请。风行公司不服,提起了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复审决定认定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近似,易引起消费者混淆误认,因此对申请商标不予以核准注册。随后,风行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据悉,风行公司于2005年9月成立,在2011年风行网日均用户数达到1200万人,活跃用户高达8000万人,致力于研发领先流媒体传输、内容搜索和发布技术的风行网显然在商标的注册和保护上晚人一步,如果最终不能取得申请商标的获准注册,那么“风行网”或将面临侵犯他人商标权的风险。
目前本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本报将继续关注该案进展。 (杨 柳 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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