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金融信息知识产权第一案”进入一审:赔偿额跳涨至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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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持续4年之久“中国证券金融信息知识产权第一案”的诉讼,历经十次预备庭审理后,终于进入一审程序。
8月31日,同花顺曾公告,2012年12月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同花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络科技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2)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 247 号《应诉通知书》。上海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万得资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原告”)诉称公司及网络科技公司“iFinD金融数据终端”涉嫌侵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9,920万元,向其支付因本案而支付的其他费用80万元;2013年1月,经原告申请,其诉讼请求变更为: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9,700万元,向其支付因本案而支付的其他费用240万元;2013年10月,原告申请撤销对网络科技公司的起诉。
公告称,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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