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普通法院就健康食品品牌纠纷作出裁决
2018年11月14日,欧盟普通法院就一起商标纠纷作出裁决。西班牙健康食品公司Foodterapia要求欧盟普通法院撤销意大利糖果公司Sperlari对其商标申请提出的异议,但欧盟普通法院驳回其上诉请求。
该法院维持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第五上诉委员会的决定,即所涉标志非常相似。
2014年7月,总部位于巴塞罗那的Foodterapia申请注册欧盟商标“Dietox”,但是之后Sperlari对此提出异议,因为其已于2012年注册了“Dietor”商标。
该在先商标和Foodterapia申请的商标都注册在第5类、第29类和第30类,用于包括肉类和茶叶在内的产品。
虽然最初EUIPO的异议部门于2016年驳回Sperlari提出的异议,但之后EUIPO的第五上诉委员会推翻该决定。
之后,Foodterapia将该案件提请欧盟普通法院裁定,称该上诉委员会的决定应被废除。
根据欧盟普通法院的判决,Foodterapia对这些商标寻求保护相同的产品这一事实没有争议。
Foodterapia称,在这3个类别涵盖的领域中使用“diet”一词非常普遍。虽然“diet”一词具有的显著性不强,但所涉商标末尾的“x”和“r”字母使上述两个标志具有显著差别。
然而,欧盟普通法院驳回该论断,并维持EUIPO第五上诉委员会的决定。
判决称:“上诉委员会的评估没有错误。不可否认的是,争议商标的前5个字母(即“dieto”)是相同的,这构成视觉上的相似性。”
欧盟普通法院认为,即使在先商标的显著性不强,但当事方的产品和上述两个标志之间的相似性足以使公众产生混淆。
欧盟普通法院命令Foodterapia向EUIPO和Sperlari支付相关费用。
(编译自www.worldipreview.com)
-
上一篇:
-
下一篇:
- Moo Deng商标在泰国首批授予38家实体
- 商业标识中“过度财产化”现象的“原则”治理模式
- 传统商标的显著性认定:重视个案事实,克服认知偏见
- 人工智能时代商标识别来源功能审视
- 商标撤三制度中“合法使用”之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