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中国公司成焦点:美法院认定甜味剂公司专利纠纷举证责任转移
4月5日,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地区法院的法官批准了美国甜味剂公司PureCircle Ltd.的动议,推定其竞争对手SweeGen, Inc.使用了PureCircle公司生产甜菊糖苷甜味剂Reb M的专利技术进行生产,从而将举证责任转移给了SweeGen。
全球的甜味剂市场高度分散,甜味剂主要分为三类:糖醇类(如木糖醇)、高倍甜味剂类(如阿斯巴甜)、天然甜味剂类(如甜菊糖苷)。甜菊糖苷因为从天然植物甜叶菊(Stevia)中提取,具有很高的健康价值,商业前景广阔。
PureCircle Ltd.成立于2001年。其母公司是美国排名第五位的甜味剂公司Ingredion, Inc.。根据诉状,PureCircle单独或联合拥有的专利数量超过90个。SweeGen于2013年成立,现在的主要办公地点位于加利福尼亚州。SweeGen是一个雇员数量在50人左右的小型公司。
2018年,PureCircle在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地区法院对SweeGen提起诉讼,指控其侵犯了两个专利(编号为9,243,273和10,485,257)。这两个专利通过生物催化的方法提高甜味剂Reb M的产量。SweeGen公司的Bestevia Reb M产品由安徽龙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nhui Longking Biotechnology Co., Ltd.)在中国生产。
安徽龙津科技作为案外公司,在本案中并未被列为被告,但其作为SweeyGen的生产商,其与各被告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经查明,该安徽公司和本案所有被告公司的多数股权都归同一个人所有,且此人在各个被告公司担任着首席执行官和董事的高管职位。
起初,PureCircle请求SweeGen提供关于该安徽公司的生产过程的证据,被SweeGen以“对安徽公司没有控制权”为由拒绝。随后,PureCircle又通过《海牙取证公约》(Hague Evidence Convention)向该安徽公司寻求证据,但在本案的事实调查环节结束前PureCircle未获得足够证据。
根据美国专利法第271条第(g)项,如果被告“向美国进口……由受专利保护工艺制造的产品”,就可被认定为侵犯了工艺专利”。美国专利法第295条又规定,在根据第271条第(g)项进行的专利侵权诉讼中,当以下情况发生时,法院应推定产品是使用侵权工艺制造的,且被告应承担举证责任:“(1)被告使用了受专利保护的工艺生产产品,这种可能性很大,(2)原告已做出合理的努力来确定生产产品时实际使用的工艺,但无法确定。”法官解释说,“国会通过第295条是为了解决当制造在国外进行时,专利权人举证相关专利技术确用于制造中可能面临的巨大困难。”
基于该条规定,PureCircle提出动议,要求法院推定SweeGen涉嫌专利侵权。PureCircle称,虽然SweeGen与该安徽公司有相同的所有权,但在整个案件中,SweeGen一直坚持其缺乏对该安徽公司的控制,从而拒绝提供任何与其生产过程有关的文件。
本案的主审法官支持了该动议。在对SweeGen与该安徽公司的高度相关予以承认后,主审法官认为,PureCircle在确定该安徽公司有否实际使用PureCircle的专利技术方面已经履行了其应尽的义务,且在举证方面,SweeGen比PureCircle处于更有利的地位,可以依靠其与该安徽公司的关系来确定其是否使用了侵权工艺。 而根据SweeGen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提交的监管材料、有关被诉产品的公开介绍、独立的化学测试,PureCircle推断该安徽公司使用的技术很有可能涉嫌专利侵权。
SweeGen对于PureCircle提交的证据表示异议,认为其中存在不一致之处。但该异议被法院驳回,因法院认为根据295条规定,PureCircle并无需承担专利侵权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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