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拟检查著作权法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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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重点检查著作权法贯彻落实的总体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举措,促进著作权创造和利用、推动文艺创作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的情况,打击侵权盗版、加强著作权保护和管理情况,特别是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著作权集体管理等相关法律问题。
著作权法于1991年6月1日施行至今,经过2001年、2010年两次修正。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又迎来了新的挑战,特别是网络文学抄袭现象和影视作品的侵权问题日渐严峻,新技术新商业模式使得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新情况层出不穷。
2016年11月,金庸一纸状书将《此间的少年》作者江南告上法庭,起诉其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并提出赔偿经济损失100多万元。2017年1月,11位作家联名起诉《锦绣未央》作者周静,要求其停止销售小说《锦绣未央》并道歉,索赔200余万元。不久前,热播剧《人民的名义》还未播完就遭遇泄露,盗版商通过散布网盘链接,传播侵权剧目。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报告将在8月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根据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除检查著作权法实施情况外,还将检查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网络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种子法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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