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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同名难辨真伪,杭州余杭法院作出首例应用市场APP不正当竞争诉前行为保全裁定

日期:2021-01-08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孙芳华,余法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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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APP(安装在智能手机上的软件)被大量开发并推广应用,而APP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也随之增多。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下称余杭法院)作出首例应用市场APP不正当竞争诉前行为保全禁令,及时喊停竞品APP在其名称及图标logo装潢中实施的混淆行为,有效避免了权利APP用户基础的减损及可持续变现流量损失的进一步放大。


APP近似引发纠纷


深圳上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方公司)开发“高佣联盟”APP并交由杭州莅盟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莅盟公司)运营,该款APP是一款集购物、领券、推广返佣于一体、可链接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等主流电商平台、覆盖用户衣食住行的超级服务APP。2018年3月,该APP上架腾讯应用宝,2018年4月上架APPLE STORE,上方公司、莅盟公司还通过地推模式推广前述APP业务,开拓用户市场。2019年12月20日,杭州知买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知买公司)从上方公司、莅盟公司受让“高佣联盟”APP的全部权利,并继续优化提升“高佣联盟”APP,同时对“高佣联盟”文字及图标logo等图形进行了版权登记。2020年9月15日,七麦数据网显示该APP在安卓应用市场的累计下载量高达1.2亿余次,遍布VIVO、OPPO、华为、小米等应用市场平台;在IOS系统显示近七日日均下载量1921,近30日日均下载量2251等。


福州市鼓楼区风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风途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在APPLE STORE中上架名称为“玉兔购物”、图标logo为底色大红色上书白色字体“玉兔购”的APP。2019年12月18日,该公司更新了上述APP的版本并更换APP名称为“高拥优选联盟”、图标logo改为“联盟及图”。2020年6月10日更新版本并更换APP名称为“高拥联盟-极速版京东联盟优惠券高佣APP”,图标logo仍为“联盟及图”。2020年9月23日更换APP名称为“高拥联盟-聚划算百亿补贴高佣联盟APP”、图标为“高佣联盟及图”。


知买公司认为,风途公司的上述APP与其拥有的“高佣联盟”APP在功能定位及业务模式方面具有同质性,风途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向余杭法院提起诉前行为保全申请,请求裁定风途公司立即停止在其涉案APP名称及图标logo中使用与“高佣联盟”APP名称及图标装潢相同或近似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立即停止使用与该公司一定影响的域名相同或近似的域名;立即停止在其APP名称中宣传使用“高拥联盟-极速版京东联盟优惠券高佣APP”“高拥联盟-聚划算百亿补贴高佣联盟APP”,立即停止在其网站www.gaoyonglianmen.com首页宣传“高佣联盟官网”的虚假信息。


风途公司表示,该公司的涉案APP由其自行开发运营,并通过风途公司相关微信公众号推广,该APP上架应用市场时知买公司“高佣联盟”APP尚未形成市场影响力。且在知买公司大力推广宣传后,风途公司的涉案APP的下载量并未暴增,故涉案两款APP并存于市场不会使得用户产生混淆误认,故该案不具备诉前行为保全情形。


法院裁定停止侵权


余杭法院经审理认为,知买公司对涉案“高佣联盟”APP享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及装潢的竞争权益,对域名主体“gaoyonglianmeng”享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的竞争权益。风途公司在竞品APP名称及图标logo中使用与“高佣联盟”APP相同或近似的名称、装潢,在其域名主体部分使用与知买公司涉案域名主体近似的组合,在其官网宣传“高佣联盟官网”缺乏正当性,有违诚信,上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性较大。


余杭法院同时从损害的紧迫性、利益平衡、是否有损社会公共利益、有无担保角度进行论证,最终裁定:风途公司停止在其运营的APP名称中使用“高拥联盟”“高佣联盟”字样,停止在其APP的图标logo装潢中使用与知买公司“高佣联盟”APP图标logo装潢相同或近似的装潢,停止在其域名主体部分使用与知买公司域名主体部分“gaoyonglianmeng”近似的“gaoyonglianmen”,停止在其域名为“gaoyonglianmen.com”的网站中宣传“高佣联盟官网”,上述效力维持至该案判决生效日;驳回知买公司的其他诉前行为保全申请。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诉前行为保全可有效制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持续,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损害后果及时喊停,它属于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一种暂时性措施,有着维权“及时雨”的功能。在国家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大背景下,及时有效地制止侵权往往比等到损害结果发生后的事后救济更加有效。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正确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提供了裁判规范。法院应及时受理申请人的诉前行为保全申请,积极运用行为保全制度效能,合理平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利益,全面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彰显知识产权严保护


“该案中,法院从损害的紧迫性、利益平衡、是否有损社会公共利益、有无担保角度等方面进行论证,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的侵权行为,体现了行为保全制度设计的初衷。这一裁定有利于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避免造成当事人损害进一步扩大,对申请人的知识产权和正当商业利益予以严格、充分、及时的保护。”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白小莉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诉前行为保全,又称诉前禁令,是指法院为了保护当事人一方的合法权益,保证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得以顺利执行,避免造成损失或损失扩大,在启动诉讼程序前,责令另一方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或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的强制性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一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导致申请人的权利不能实现或难于实现,即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二是情况紧急,不立即做出行为保全裁定将给申请人造成损害或使损害扩大;三是不存在不适宜做出行为保全的情形,采取行为保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诉前行为保全主要适用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以及时制止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犯权利人知识产权或有侵犯可能的行为。诉前行为保全与诉前财产保全一样,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执行措施,即诉前行为保全只能由利害关系人申请。” 白小莉说。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展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中,法院主要从胜诉可能性和难以弥补的损害两个角度进行论述。其中,关于胜诉可能性,法院一方面认定了‘高佣联盟’APP的名称及图标装潢,经使用后已经与知买公司形成稳定对应关系而产生识别功能,形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及装潢,另一方面认为被申请人在相同产品上使用了与‘高佣联盟’名称及其装潢相似的名称和装潢,实际上是不当攀附了申请人通过‘高佣联盟’名称及其装潢所累积的商誉,从而据此认定申请人具有胜诉的可能性。而关于难以弥补的损害,法院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关于社交电商类APP产品应用分发本身的特点,如版本更迭快,传播范围广等;二是认为当时作为电商狂欢节的双十二即将到来,涉案APP产品正面临注册和使用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