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觉醒》手游被“山寨”,一审获赔100万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审结原告上海天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天銮公司)与被告广州游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游城公司)、杨某等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决游城公司停止涉案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并与杨某共同赔偿天銮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开支5万余元。
天銮公司诉称,《奇迹觉醒》(又名《奇迹MU:觉醒》,下称权利手游)是该公司享有著作权的一款手机游戏。游城公司开发、运营的手机游戏《奇迹封神》(下称被诉手游)使用了与权利手游近似的游戏名称,游戏图标及宣传页面使用了权利手游的角色形象。此外,游城公司还在互联网将“奇迹觉醒”设为关键词进行被诉手游的推广,其行为侵害了天銮公司的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游城公司和杨某未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亦未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天銮公司主张的游戏形象发布时间早于被诉手游的上线时间,游城公司具有接触到涉案游戏形象的可能性。经比对,被诉手游使用的游戏图标与权利手游中的“剑士”“魔法师”形象在颜色搭配、整体造型等独创性要素的体现上无,构成实质性相似。故游城公司上述行为侵害了天銮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法院认定权利手游的名称“奇迹觉醒”“奇迹MU:觉醒”均系天銮公司具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在权利手游名称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奇迹”和“MU”并非游戏类产品中的固有或通用词汇的前提下,法院认定游城公司使用的游戏名称易使相关公众对被诉手游与权利手游产生混淆,或认为二者存在特定的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
综上,海淀法院作出前述判决。该案目前正在二审审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