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0160652
010-52852558
| |EN
首页 > 知产速递 > 商标
  • 13910160652
  • ciplawyer@163.com

继大白兔冰淇凌之后,五粮液也出冰淇凌了?

日期:2019-04-17 来源:德权知识产权 作者: 浏览量:
字号:

近日,一款带有酒香的“五粮液冰激凌”走红,推出该产品的商家“琉璃鲸”也成了不少消费者前去打卡的店铺。该冰淇淋外面是一层黑色的巧克力,并且撒上金闪闪的可食用金箔,由于加入了五粮液,还散发着淡淡的酒香,因此吸引了不少关注。

640.webp (3).jpg

该店铺在大众点评的菜品一栏还有“五粮液黑巧”“五粮液海岛”等甜品产品,在菜品评价中多名顾客提到有浓郁的酒味,口味独特。从消费者拍摄的现场图片来看,琉璃鲸还在店铺内摆放了两瓶五粮液酒。

640.webp (2).jpg

并未授权


对于突然走红的“五粮液网红冰淇淋”到底是不是五粮液“正牌”,五粮液方面4月15日回应表示,这是商家自身的行为,公司并未接受过商家的沟通也未进行授权,五粮液这边应该暂时不会对其进行管理。


据了解,此款冰淇淋还曾与喜茶卷入过抄袭事件。去年10月,喜茶新推出了两款酒味冰淇淋,其中有一款叫做嫣红冰淇淋。一经推出后,不少消费者陷入疑问,到底哪家的五粮液冰淇淋才是正宗的呢?

640.webp (1).jpg

通过调查之后发现,琉璃鲸在酒味冰淇淋上更胜一筹,而喜茶则更通过“新式茶饮”来获得受众认可。众所周知,茶饮行业最主要的消费群体就是年轻人。近年来,喜茶通过宣传和饥饿营销手段,在年轻一代中备受追捧。


而且随着一些分享类的社交软件的走红,不少网红店也逐渐崛起,琉璃鲸就是其中之一。通过从消费者、年轻人角度考虑,代入感极强,也获得了大众的喜爱。


琉璃鲸还曾出面指责过喜茶抄袭五粮液冰淇淋,并称该款产品是琉璃鲸最先发布的。但喜茶却表示,这是自己的原创,不存在抄袭一说。一时之间,众说纷纭,关于“五粮液冰淇淋”也一度陷入了罗生门。


背后隐藏的侵权风险


近两年,市场上网红类的产品层出不穷,在热点效应之下,很多的企业跟商家都在蹭热点。类似于此类在传统冰淇淋上加入其他元素进行跨界组合,也并不是第一回,此前美国一家甜品店就曾在冰淇淋中加入大白兔奶糖,以此来吸引众多消费者。

640.webp.jpg

那么,类似于冰淇淋傍上了五粮液、大白兔成为网红爆款,这一行为是否涉嫌侵权呢?


事实上,商家在食品内添加五粮液行为本身并不侵权,在不违反食品卫生安全法的前提下,产品的配方可以由商家自己来定。但商家用五粮液、大白兔来命名自己的商品,或者在其外包装上使用其图案、商标进行宣传售卖等“傍名牌”行为,则有可能涉嫌侵权。


并且,五粮液、大白兔都是已经被认定的驰名商标,因此是可以享受“跨类保护”。根据我国《商标法》第13条第3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因此,虽然目前五粮液集团回应暂时不会对其进行管理,但是“琉璃鲸”如果没有获得五粮液集团的授权,继续用“五粮液”来对冰淇淋进行命名是存在侵权事实的。对于“琉璃鲸”而言,目前想要更好的保护自己的产品不被模仿,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获得五粮液的授权,或者为其重新定义商品名并申请注册成为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