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0年度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年度报告》,总结了2020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专访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袁喜禄,对报告进行了解读。
一、高位推进各项工作亮点纷呈
《中国消费者报》:袁局长好,不正当竞争行为破坏市场秩序,侵犯消费者权益,《2020年度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年度报告》提到,去年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具体有哪些体现?
袁喜禄: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对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同样是不平凡、标志性的一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工、副局长甘霖的指示要求,全国反不正当竞争战线上的同志们立足职责、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亮点纷呈。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检查,分别赴湖南、广东、四川、黑龙江、上海、北京等6个省市。全国人大财经委领导还赴江苏、浙江开展网络不正当竞争专项检查。张工局长部署,甘霖副局长、秦宜智副局长参加实地检查。各地都进行了深入研究、系统总结,受到人大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如此高度重视,充分反映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在改革发展大局中的重要意义。特别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将反不正当竞争纳入到制度建设的战略高度,纳入到未来发展主线的战略框架,这是进一步做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战略指向和强大动力。
二、强力执法监管震慑力切实增强
《中国消费者报》:开展行政监管,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方式。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监管方面,市场监管部门有哪些行动,取得了什么样的成绩?
袁喜禄:《十四五规划和2035目标纲要》提出,要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要求“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力度,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执法办案是遏制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去年,全国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7371件,案值27.6亿元,罚没金额4.16亿元。特别是针对平台经济无序竞争的监管,发挥了重要作用。
举个例子,去年我们对瑞幸咖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查处,对45家涉案公司进行处罚,这是标志性案件。任何虚假交易、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不论公司性质如何,都不能触碰法律红线。通过大数据分析,去年9月22日和10月12日这几天,有关处罚决定的报道均引起热议,话题阅读量达5亿次,讨论量达1.1万次。这充分显示出社会的关注度,显示出以案释法的鲜活效应。
再如,对唯品会“二选一”的查处,是市场监管总局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平台“二选一”行为执法上零的突破。平台“二选一”,《反垄断法》不允许,《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样不允许,规则面前大小平等。
我们还通过法律的综合运用,充分释放出综合监管、综合执法的整体效应。最近,针对校外培训机构乱象,我们首次依据《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两部法律进行查处,对15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顶格处罚,取得非常大的社会反响。
三、创新监管探索执法新路径
《中国消费者报》:市场上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五花八门,花样迭出,如何与时俱进,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工作?
袁喜禄: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特别是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跨界发展、融合发展成为经济发展大趋势。如何提高监管效能,对监管执法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其实,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管执法改革创新上都有许多有益探索。一些地方走在了全国前列,在商业秘密保护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将保护关口前移,靠前服务企业,通过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联系点、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将市场监管执法与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例如,浙江省率先制定了商业秘密保护的地方标准——《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与服务规范》。广东省和江苏省加大了商业秘密保护力度,重庆、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等地也都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行政指南、工作指引等。
有的地区为了适应区域经济发展趋势,还建立了健全跨区域协作执法协作机制,冀苏鲁豫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协作、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联合执法、黔川渝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协作等机制陆续建立,实现执法互助、监管互动、信息互通、成果互赢。
四、完善规则法律制度及时健全
《中国消费者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需要有完善的制度,还需要不同部门开展协作,具体有哪些措施?
袁喜禄:随着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完善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日益迫切,不仅要规制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还要规制各种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规则制定的知识含量、科技含量要求越来越高。
比如,促销作为传统的营销方式,在平台经济、大数据技术加持的背景下,规则复杂得像解数学题,需要消费者进行复杂的计算和比较,很多优惠还是虚假的。为了规范促销行为,去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其中有很多与时俱进的规定,适应促销行为的新发展。今年,我们还将针对网络经济不正当竞争的突出问题,研究出台《禁止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若干规定》。
五、高层协调构建部门协调协作新机制
《中国消费者报》:不正当竞争行为往往涉及多个领域,打击不正当竞争也需要不同部门协同共治,在跨部门协调协作机制方面,有什么改进?
袁喜禄:不正当竞争行为既影响企业利益,也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降低市场经济的运行效率。从国际经验看,无论是市场经济的初始阶段,还是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是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普遍面临的问题。
去年,国务院批复建立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部门协调、多方联动、综合施策、整体发力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为目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为己任,切实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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