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曼”制作公司成被告 被指侵犯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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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曼是于1966年由圆谷制作株式会社创作的,首次出现于《奥特Q》,随后便成为全国乃至全亚洲闻名的“打怪能手”,关于奥特曼的电影、电视剧层出不穷。
UMC宣称,自己从2008年起获得了早期奥特曼系列的海外专用权,随后在2014年将《初代奥特曼》、《赛文奥特曼》和《奥特Q》的海外经销权交于Verdana娱乐公司。在Verdana把这些剧集卖给Youtube播放后,圆谷制作株式会社却擅自将全部奥特曼剧集在Youtube上放映,并要求Verdana撤下自己的剧集部分。UMC表示,圆谷制作株式会的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而圆谷制作株式会社却认为,自己拥有所有奥特曼剧集的版权,“UMC违背了1976年的协议,圆谷株式会社日前强调了对所有奥特曼剧集的版权,并要求Verdana把已经在Youtube播出的剧集撤下。”
除了要求圆谷制作株式会社承认并改正错误意外,UMC还希望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自己拥有奥特曼剧集的海外专用权。据悉,UMC之所以据理力争,除了认为圆谷制作株式会社违法以外,更重要的是UMC正在筹拍自己的奥特曼电影,试图根据先有的奥特曼剧集创作一个新的奥特曼系列。
目前,该案仍在加利福利亚联邦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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