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局:2016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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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和著作权登记机构高度重视著作权登记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版权局《关于规范作品登记证书的通知》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宣传、重点拓展、改善服务,不断提升登记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登记数量持续增长,全国著作权登记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2016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6年,我国著作权登记总量达2007698件,突破了200万件大关,其中,作品登记1599597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407774件、著作权质权登记327件,相比2015年的1641166件,同比增长22.33%。
二、作品登记有关数据及排名
根据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作品登记信息统计,2016年,全国共完成作品登记1599597件,比2015年的1348200件,同比增长了18.65%。
其中,全年登记量较大的地区和机构分别是:北京市693421件,占登记总量的43.35%;上海市217249件,占登记总量的13.58%;江苏省181309件,占登记总量的11.33%;中国版权保护中心139928件,占登记总量的8.75%;四川省75378件,占登记总量的4.71%;重庆市71836件,占登记总量的4.49%;山东省70978件,占登记总量的4.43%。
从登记作品类型看,数量最多的是文字作品610407件,占登记总量的38.16%,其次是摄影作品483423件,占登记总量的30.22%;第三是美术作品414970件,占登记总量的25.94%;影视作品27865件,占登记总量的1.74%;音乐作品18341件,占登记总量的1.15%;录像制品16853件,占登记总量的1.05%;图形作品7394件,占登记总量的0.46%;录音制品5448件,占登记总量的0.34%;模型、戏剧、建筑等共计14900件,共占登记总量的0.93%。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有关数据及排名
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统计,2016年,我国共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407774件,同比增长39.48%,登记量首次突破40万件大关,再创历史新高。这也是自2010年以来,同比增长最快的一年。
从登记量地区排名上看,2016年位列全国前十位的地区分别是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四川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安徽省。其中,广东省软件登记量为91715件,约占登记总量的22.49%,高居全国榜首。前十位省市共登记了328437件,约占登记总量的80.54%。
从登记量增速情况来看,2016年增速较快的集中在西北和西南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贵州省、青海省同比增长均超过110%。福建省、海南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河南省同比增长均超过了50%。
四、著作权质权登记有关数据
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质权登记信息统计,2016年,全国共完成著作权质权登记327件,同比下降46%;涉及合同数量294个,同比上升28.3%;涉及作品数量1079件,同比下降14.9%;涉及主债务金额337571.82万元,同比上升19%;涉及担保金额333914.06万元,同比上升33.4%。
作品著作权质权登记64件,同比下降84.4%;涉及合同31个,同比下降8.8%;涉及作品数量64件,同比下降84.4%;涉及主债务金额51610万元,同比下降54.6%,涉及担保金额41952.38万元,同比下降62.4%。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权登记263件,同比上升33.5%;涉及合同263个,同比上升33.5%;涉及软件作品数量1015件,同比上升18%;涉及主债务金额285961.82万元,同比上升62.6%,涉及担保金额291961.68万元,同比上升87.1%。
希望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和著作权登记机构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程序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作品登记证书的通知》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关注著作权登记工作的发展趋势和增长点,充分利用国家版权监管平台,不断提升著作权登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加强著作权登记工作队伍建设,妥善解决作品登记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全面提升著作权登记工作的效能,使著作权登记工作再上新台阶。
国家版权局办公厅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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