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知发〔2022〕115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9号)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商标代理行业秩序,促进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和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更加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江苏省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重要情况和典型案例请及时报告。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何萍 025-83279968 传真:025-83279984;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赵新磊,025-85537727 传真:025-86636022)
江苏省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规范商标代理行业秩序,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立足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聚焦当前商标代理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衔接,加大对商标代理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集中力量整治代理行业乱象。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查处一批违法代理案件,曝光一批违法代理机构,将有恶劣情形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切实加大违法成本,营造风清气正的商标代理行业环境,更好地服务知识产权强省和质量强省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全面收集违法线索。各地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加强对本区域内品牌企业、商标大户、个体工商户、农专合作社等涉商标业务市场主体的走访。公布举报投诉渠道信息,运用12315、12345、局长信箱等公共服务平台,摸排收集伪造申请材料和法律文书、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虚假宣称有内部关系、代理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等违法线索。对于辖区外的重大违法线索,可逐级上报处理,省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商标代理违法线索的转办、交办、督办,重点、复杂案件线索将及时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协调处理。
(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发挥惩治震慑作用。各地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依照《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商标代理违法行为,及时将查处情况同时上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同时,发挥综合执法优势,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性质,综合运用《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依法打击;对于多次违法开展代理业务以及社会广泛关注、公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案件督办,灵活运用电话、会议、检查、通报等方式,及时掌握办案进展情况。
(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各地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严格履行商标代理职责和义务,质量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恶意申请筛查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对于通过网络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重点检查其是否存在恶意排挤竞争对手、低于成本价格提供服务、通过网络展示具有重大不良影响商标等行为。坚持检查与规范相结合,以检查为契机,积极引导商标代理机构,按照《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的公告》等有关要求,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完成重新备案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约谈、提出意见等方式督促其及时整改,涉嫌违法线索及时查处。
(四)做好信息归集利用,建立机构信用档案。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辖区内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掌握辖区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底数,建立完善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将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政处罚信息按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对于商标代理机构故意侵犯知识产权,提交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从事严重违法商标代理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按有关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在年底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统筹监管执法资源,加强执法监管衔接,及时反馈进展情况,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专项行动落实落地。
(二)加强执法协作。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内设机构间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处工作;对于转交的案件线索,要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反馈办理情况;要加强区域间联络会商、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在办案中发现相关商标代理机构涉及辖区以外的,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涉案地市场监管部门,并根据需要请求开展协查。涉案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迅速核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调查,并及时协查回复。
(三)加强工作督导。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实施的督导,并将相关工作情况纳入知识产权保护检查和打击侵权假冒、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等工作考核评价,推动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对于行动不力、未及时办理转交线索、对社会关注和公众反映问题未能及时有效解决,不敢直面问题、不敢担当的,视情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于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推广;对于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加大支持与激励力度。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基层的督促指导,工作中遇到疑难复杂问题,及时报告上级部门研究并协调解决。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要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引导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守法开展业务,依法规范发展;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加强典型违法案件的收集、整理,及时依法公开曝光违法行为,通过对典型违法案件定期曝光,达到曝光一案,教育警示一片的作用,切实形成震慑效应。
四、进度安排
(一)工作部署。此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收到通知后立即开展工作部署,确保工作人员了解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并做好宣传引导,引导企业和权利人对整治行动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对辖区内商标代理机构开展检查,走访企业,摸排违法线索,依法查处案件,对今年以来上级转交的违法线索,加快办理进度,12月25日之前报送案件查处情况和案件清单(附件1)。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将视情选择重点地区,对行动开展和案件查办情况进行督导。
(三)情况上报。2022年12月底,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梳理违法代理机构信息,分析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构建长效机制的建议,并将相关总结材料以及专项行动相关数据(附件2)和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3)分别报送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
附件: 1. 查处商标代理违法行为案件清单
2. 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数据统计表
3. 典型案例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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