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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标海外遭抢注分析

日期:2017-10-09 来源:《中华商标》杂志社 作者:张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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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企业商标海外遭抢注现象频发 

近些年,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也更加深入地融入全球经济。在国际市场中,中国企业和中国商标越来越引人瞩目。随之,中国商标在国外遭遇抢注事件也层出不穷。“被抢注清单”令人触目惊心, “青岛啤酒”在美国被抢注, “竹叶青酒”在韩国被抢注, “英雄”金笔在日本被抢注, “桂发祥十八街”麻花在加拿大被抢注,还有“永久”自行车、 “天坛”蚊香等大量知名商标被抢注,涉及食品、饮料、化妆品、家电、服装、文化等多个行业。[1]往往当企业意图迈出国门时,发现自己的商标已经姓了外国的姓。 

“狗不理”商标在日本遭遇抢注就是其中一例。天津“狗不理”包子被誉为“天津三绝”之一,始创于1858年,迄今已有150多年的经营历史。2005年2月28日, “狗不理”通过拍卖方式被天津同仁堂整体收购,成交价高达一亿零六百万元,具有极大的品牌价值。在上世纪80年代, 原天津狗不理饮食集团(下称“天津狗不理公司”)和日本大荣株式会社(下称“日本大荣公司”)合作, 在日本开设“狗不理”分店。其后,日本大荣公司借“狗不理”商标在日本没有注册之机,于1993年在日本将“ 狗不理”商标在第43类餐厅服务类上抢先注册在自己名下。之后,天津狗不理公司一直与日本大荣公司谈判协商,希望取回商标权, 但是日本大荣公司拒绝将商标注销。[2] 

直到2005年7月29日商标权10年有效期届满,天津狗不理公司借此对日本大荣公司重新展开谈判。[3]天津狗不理公司据理力争,阐述了充分理由:中国与日本都是《巴黎公约》成员国,“狗不理”商标在中国已是驰名商标,无论根据《巴黎公约》,还是日本法律,对驰名商标及恶意抢注均有相应法律规定。如果通过法律途径索回“狗不理”在日本的商标注册权,胜诉可能性很大,但是考虑到日本大荣公司曾是合作伙伴,天津狗不理公司首先仍力图采取谈判协商方式解决,但也不放弃采取诉讼途径解决。最终,大荣方面经过权衡,决定放弃续展“狗不理”商标。 

至此,天津狗不理公司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终于使“狗不理”商标失而复得。如果“狗不理”商标没能取回,就意味着天津狗不理公司将完全失去开拓日本市场的机会。而事实上,历时十年,千曲万折,天津狗不理公司虽然取回了商标,但已失去了十年的日本市场,极大地迟延了拓展海外市场的时间。

二、中国企业商标海外遭抢注原因分析 

(一)品牌价值巨大 

商标遭抢注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商标品牌价值巨大,抢注者可以获得巨额利益。在二十多年以前,中国企业商标在海外被抢注的事件并不多见,因为能进入国际市场并具有相当知名度的中国品牌并不多见。中国企业的品牌在全球经济贸易中所占份额极少,所以国际知识产权纠纷也不多见。然而,近些年来,随着中国在国际市场上知名品牌的增多,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纷争不断增加,中国企业逐渐成为知识产权侵权,尤其是商标抢注行为的受害者。 

由于被抢注的商标都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大都会给被抢注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一方面,商标抢注后,抢注者往往向被抢注者索要巨额商标转让费或按销售量索要进入本地市场的许可费, 或者进行商标倒卖, 获取巨额利益。例如,俄罗斯一家名为“莫奥斯/泊罗夫”的公司抢先注册了“SHINCO ”商标, 随即向新科公司索要40万美元的转让费用[4],就是这类抢注的典型。另一方面,商标抢注也成为一些国外企业阻止中国企业和产品进入本土市场的有力武器。他们通过抢注对手商标竖起“市场壁垒”,力图通过合法手段延缓和阻止中国对手进入本地市场,以保护自己的市场,获取垄断利润。 

虽然这种现象从另一角度也说明中国商标在国际市场越来越引人注目,但是,倘若不重视这一现象并合理应对,其后果将直接导致中国企业产品出口受阻,进而阻碍中国企业在海外的经济活动,减少在全球经济贸易中的比重,严重影响中国企业全球战略的顺利实施。 

(二)缺乏足够重视 

表一:中国申请人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及国内商标注册申请情况

中国企业商标海外被抢注现象频发,另一重要原因是中国企业对商标国际注册缺乏足够重视。如上表(表一)所示,1990年中国申请人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共40件申请,到2015年申请注册量为2321件。纵向看,25年间马德里商标年注册申请量增长57倍,这是一个非常惊人的增长。但是,当我们把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量放到国内商标申请注册量剧增这个大背景下发现,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量与国内商标注册量相比,有巨大差距。这一数据说明,相对于对国内商标注册申请的重视,中国企业对于商标国际注册与保护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量,不仅与国内注册申请量有巨大的差距,也与我国每年的外贸出口量极不相称。商标国际注册数量上的严重滞后,为国外企业和个人抢注我国商标提供了可乘之机,也为在全球竞争中的中国企业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一些企业,由于缺乏对品牌国际化的了解,资金实力有限,对国际市场规则不熟悉等,往往意识不到品牌保护的重要性,忽视了商标国际注册工作。等到要拓展某国市场时,才想到在该国进行注册, 此时往往发现其商标早已经在他国被人抢注。法律总是保护有准备的人,比如“可口可乐”、“麦当劳”、 “松下”等商标均在世界100多个国家进行了注册。[5]而中国品牌能在海外注册成百上千件的还远远不够。商标国际注册的缺失无形中为今后企业走国际化之路埋下了隐患。如果商标已经被他人抢注成功,再通过诉讼等途径救济,不仅要付出高额的海外诉讼费和律师费等,而且耗时很长,很少中国企业能坚持下来。 

品牌是企业竞争的依托,真正理解并树立起品牌全球化的意识,从品牌战略、品牌营销等多方面着手,强化企业品牌自主和安全是企业的首要任务。对于有志于开拓国际市场的中国企业来说,从成长的初期就应该将眼光放长远,在进军全球市场前及时做好商标注册工作。要强化超前意识,做到未雨绸缪。已经注册的商标,随着出口的扩大,要及时扩大保护范围。有发展潜力的商标,尚未出口也要先注册,以防患于未然,这也是世界各国知名企业的经验做法。[6]因此,在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化的同时, 其商标品牌意识、商标注册也必须国际化。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开拓世界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 

(三)商标权利地域性 

商标权利的地域性和商标确权制度是国际商标抢注行为得以存在的制度基础。[7]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这是知识产权的一个基本特征。由于《巴黎公约》、《TRIPS协议》、《伯尔尼公约》等一系列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存在,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方面的差异相对较少,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存在差异。例如,在商标注册申请方面,有些国家要求申请人有实际使用或者意图使用,而有些国家则没有这样的要求。又如,即使对于同一审查原则,各国的审查标准及执行上也各不相同。并且,除了实体法上的差异,在商标注册申请的相关程序及后续程序,以及在诉讼证据的要求等方面,世界各国都有不同规定。按照《巴黎公约》的规定,工业产权方面的国民待遇,仅适用于实体权利,而不涉及司法程序、行政程序、管辖、送达地址和代理人的选定等。[8] 

商标权的地域特征使得中国企业的商标在中国获得了注册,受中国法律保护,并不意味着在其他国家也受到法律保护。如果要取得其他国家的法律保护,必须在目标国获得注册,这就是商标的海外注册。而商标国际抢注,就是利用商标权的地域性特点,在海外没有注册过的国家抢注中国企业商标。随着中国企业进军海外市场,中国的商标也逐步走出国门,为世人所瞩目。如果中国企业要想在国外市场站稳脚跟,就离不开商标的海外注册和保护。否则,一旦商标在目标国被他人抢先注册,不仅难以进入该国市场,而且还存在一系列侵权风险。

三、防御商标海外抢注,做好商标国际注册 

(一)遭遇海外抢注的常见解决方式 

商标在海外遭遇抢注,中国企业一般采取三种解决方式: 

一是花巨额资金向抢注人购买商标权。抢注方的目的无非是逐利,往往索要巨额“赎金”或是高额销售提成,提出代理要求等。例如,在日本,一名商人抢注了上海“ 英雄”牌金笔商标后,要求上海英雄公司按“英雄”牌笔在日本的销售量向他支付5%的佣金。由此导致上海英雄公司在日本的代销商无利可图,而停止代销。[9]遭遇抢注的商标一般都是国内知名品牌,而且知名度越高的商标,对方提出的条件往往越苛刻。事实上,无论对方提出什么条件都将给中国企业及其知名品牌造成巨大损失。 

二是弃标弃市。面对海外抢注,有的中国企业只能无奈放弃该海外市场。这样无疑会使该品牌在该市场无法销售,并严重影响这个品牌的国际化发展。例如,2000年左右,云南999电池公司生产的三九牌系列电池凭借其优秀的品质和良好的信誉,曾经畅销越南、缅甸、泰国、老挝、束埔寨等东南亚国家。2001年至2003年的三年时间,出口老挝的三九电池就达7251.42万只,出口创汇415.9万美元。但是在2004年,出口老挝的电池跌至1150万个,2004年8月以后,出口几乎停止。云南999公司调查后发现,2004年8月,老挝新建的一个电池厂在老挝国内抢注了“999”商标并申请知识产权备案。云南三九电池被老挝列为假冒产品被迫下柜,最终导致退出老挝市场。[10]事实上,云南999公司在开拓国际市场时,通过《马德里协定》进行了国际注册。中国、越南等国都是《马德里协定》的成员国。根据《马德里协定》,商标权在这些成员国可以得到保护。因此,在越南等国家并不会发生商标抢注事件。但是,老挝并不是《马德里协定》的成员国, 云南999公司也从没有在老挝单独进行商标注册。最终,一时疏漏导致了弃标弃市的巨大损失。 

三是坚决维权。面对海外抢注,有的企业坚决维权,通过一切法律、行政等途径力争夺回商标。积极维权是面对海外抢注最积极的态度,但这也会是一场耗时长、花费大的持久战。 

但是,一旦商标被抢注后,无论被抢注的企业放弃原商标另创品牌,或是高价回购商标,还是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被抢注的商标,都将增加企业的成本,延缓其产品占据海外市场的时间,降低市场份额。因此,布局海外市场前,先做好商标国际注册工作就十分必要。
(二)商标国际注册途径 

现今,商标国际注册主要包括三种途径:单一国家注册、地区注册和马德里国际注册。单一国家注册,即依各申请国法律,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递交商标注册申请。例如,中国企业向美国专利商标局递交商标注册申请,以在美国进行商标注册,寻求美国商标法律的保护。企业向日本特许厅递交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商标注册,以获得日本商标法律保护。地区注册,即向一个区域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商标,该效力及于区域内各成员国。例如:企业向欧盟知识产权局递交商标注册申请,其效力及于欧盟各成员国。向非洲知识产权组织递交商标注册申请,其效力及于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各成员国。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下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进行的商标注册。 

(三)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马德里体系建立的目的非常简单,就是通过一个中转机构,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为缔约方国民到其他缔约方注册商标提供一条便捷的途径。申请人通过原属局向国际局这个平台递交注册申请。国际局收到注册申请后,作为平台,将申请件分发给各个指定注册国。也就是,商标权利人可以直接向其本国或地区商标局递交一份国际注册申请书便能够使其商标在马德里联盟多个国家获得保护。[11]马德里体系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手续简单 

由于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是多边国际条约,所以其有一整套完备的、可以适用于所有马德里成员国的独特的商标注册申请流程。而单一国家注册会遇到更复杂的法律问题。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具有地域性,商标注册事项属国内法规定,因此,逐一国家指定需依各个被申请国的国内法,逐一地、单独地向被申请国递交商标注册申请。由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差异,以及各个国家的自身情况不同,各国对于外国申请人的注册申请的相关法律规定更是大相径庭。不同国家对外国申请人的要求、资格认定、申请手续的繁复、需提交的申请资料的规定、申请书的书式填写、使用语言、费用的计算等等各不相同。而更为多见的商标相关后续业务,例如变更、转让、续展等规定更是不同。而为弄清各个被申请国的相关商标法律,势必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或委托当地代理机构办理。而这其中因为路途、时间、沟通等问题产生的成本也需计算在内。比较而言,马德里国际注册在商标申请注册及后续的各个阶段,手续办理方面都更为简便。 

在申请手续的语言上,我国商标局接受英语和法语两种语言的申请,也就是无论指定到马德里成员国中的哪一国,无论该国官方语言是何种,都可以向商标局提交英语或法语的商标注册申请。而逐一国家注册,当然只能按该国的指定语言提交申请。 

此外,衡量申请手续方便与否还存在一个标准,即注册申请费用的支付。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人可以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而且费用标准清晰、明确。逐一国家注册则需向不同国家分别支付当地货币,而且各国的注册费用又不尽相同。 

2、费用低 

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的费用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基础注册费,二是指定国家的费用。申请人可以在一份申请中指定一个或者多个成员国。而无论指定一个成员国还是指定全部成员国,申请人均只需缴纳一份基础注册费。在单一国家注册中,申请人需向每一个被申请国提交商标注册申请,需分别向各国缴纳费用,除了产生商标注册的相关规费外,还可能产生律师费、翻译费等等。实践表明,通过马德里体系申请商标注册比去各国逐一申请,在费用上更为经济。而且,申请的国家越多,相对节省的费用就越多。 

3、申请注册周期有保障 

根据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的规定,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必须遵守,自国际注册通知之日起12个月或18个月的驳回期限,超过这一期限,则自动视为核准保护。也就是说申请人在12个月或18个月的时间,就能知道自己的国际注册商标在各国家是否能得到保护。单一国家注册可能会遇到一些实质审查期限较长的指定国。而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可以大大缩短申请人为得到该国的商标注册保护而需等待的时间。 

4、便于对商标信息的查询和管理 

在马德里国际注册中,每一个国际注册商标只有一个国际注册号。此后该商标的所有国际注册后续业务,包括后期指定、变更、转让、删减、续展、放弃等都基于该国际注册号,并由国际局对每个国际注册商标的各阶段情况进行登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商标的国际注册号,通过国际局的网站进行查询,清晰掌握该商标在马德里各成员国的最新情况,便于申请人对于自己商标的掌握、使用和管理。而单一国家注册,在不同的国家就有不同的注册证,每个国家注册的情况也需要分别查询。尤其那些与多国有业务往来的公司,需持有大量注册证,更需分别查询自己的商标在各国的变更、转让、续展等情况,所耗费的时间、精力也需成倍增长。 

简而言之,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申请人只需要通过一个机构(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使用一种语言(目前我国只接受法语和英语作为申请语言)、提交一份申请、交纳一次费用,就可以向马德里体系所有缔约方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从而免去了分别向这些缔约方商标注册机关分别递交申请的繁琐程序。 

总之,中国企业在进军国际市场,做大做强自己商标的同时,商标全球化注册与保护意识也要跟进。否则,被别人抢注了自己多年苦心经营的商标,不仅损失商标权益,很可能失去整个目标国市场, “弃标弃市”必将影响企业长远发展。而且,做好商标国际注册也远没有想象的那么难,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完善了自己商标的海外布局。练好“内功”,做足商标国际注
册的分内之事,是中国企业预防商标海外抢注的最基本环节。 

作者单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来源:《中华商标》杂志社 

注释: 
[1] 李春刚:《论我国驰名商标的海外保护》 , 载于《法学与实践》 , 2007年第5期。
[2]《“狗不理”花落“同仁堂”以1.06亿元成功拍卖》,人民网,http://society.people.co m.cn/GB/1062/3208618.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7年3月19日。
[3] 《“狗不理” 商标在日本遭抢注,天津狗不理成功维权》,找法网, http://china.findlaw.cn/chanquan/lzh/anli/5059.html, 最后访问日期2017年3月19日。
[4] 参见《环球时报》 , 2005年06月27日, 第十四版。
[5] 章法、 晓言: 《商标抢注: 中国名牌走向世界必须正视的问题》 , 载于《法庭内外》 , 2007年第11期。
[6] 张跃: 《浅析我国商标国外被抢注现象》 , 载于《中国工商报》 , 2010年4月8日。
[7] 李春艳: 《关于防范国际商报抢注行为的探讨》 ,载于《企业家天地》 , 2006年第7期。
[8] 参见《巴黎公约》 第2条第3款。
[9] 黄庭满: 《警惕境外掀起抢注我知名商标狂潮》 ,载于《市场报》 , 2004年09月07日。
[10] 吕冰心: 《应对商标抢注, 如何“亡羊补牢” 》,载于《法人杂志》 , 2007年第1期。
[11] 张宇、 文学: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必读》 , 中国工商出版社, 2009年版, 第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