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裁定Booking.com胜诉,通用网站域名可注册商标
6月30日周二,美国最高法院裁定Booking.com(Booking Holdings旗下的一家旅行预订服务公司)其名称可以获得商标,该裁决使得Booking.com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获得法律保护,可以对抗竞争商标, 同时还可能影响其他名称为通用词,后缀为 “.com” 的公司。
此前,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曾拒绝Booking.com的商标申请,因为该名称被认为是通用名称,即使加上 “.com” 也是如此。但是,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该项裁决,认为我们必须考虑到消费者是如何看待Booking.com之类的名字。援引参与这项裁决的大法官Ginsburg的话说, “因为Booking.com对消费者而言已经不是一个通用名称,消费者所熟知的Booking.com是指特定公司,而不是一般的在线酒店预订服务,所以它不是通用名称。”
这项对于Booking. Com 的裁决以8比1的法官票数获得压倒性的胜利,说明美国专利商标局曾拒绝该公司申请商标名称Booking.com的决定是不正确的,同时也证明了在通用字词后加上 “.com” 可使整个组合符合商标保护的条件。这也是一项关键胜利,可能会对整个互联网的企业产生连锁反应。
唯一持反对意见的法官斯蒂芬·布雷耶(Stephen Breyer)则认为,这一决定可能导致大量通用商标的涌现,从而可能扼杀竞争。“ Booking.com”是指一项互联网预订服务,它是一项被申请人及其竞争对手销售的通用产品。不多也不少。”布雷耶写道。“通过使这些术语符合商标保护的条件,我担心今天的这项决定将导致“ generic.com”(即一项通用字词+.com 的名称组合)商标的泛滥,使这类商标的所有者对大量有用的,易于记忆的域名取得垄断。”
在法庭辩论中,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律师称,不能将商业名称中的通用术语用作商标,因此,即使通用术语具有次要含义,也不应将其注册为商标。
Booking.com的律师在其简报中辩称,他们的客户需要通过商标保护 “来防止竞争对手开设店面为Booking.com旅行社,或通过在机场商店出售以Booking.com为主题的旅行产品从而拉低其品牌档次。”
包括 Cars.com, Dictionary.com, Newspapers.com和 Wine.com等公司都表示此案的结果也将影响他们将自己的品牌名称注册为商标的能力。
案件回顾
总部位于阿姆斯特丹的Booking.com公司于2006年开始在全球范围内使用其名称,并于2011年和2012年提交了美国商标申请。美国专利商标局法庭于2016年拒绝了这些申请,称 “booking” (意为 “预定” )是该类别服务的通用术语,而加上 “.com” 并没有将其转换为受保护的商标。然而下级法院却表示支持Booking.com,这也促使美国专利商标局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2019年8月,美国专利商标局告诉美国最高法院,不允许Booking.com将其名称注册为商标,因为该术语无法受到保护。美国专利商标局已向高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美国第四巡回上诉法院因受访对象认为Booking.com是品牌名称而作出的Booking.com可以是有效商标的裁定。如果受理此案,最高法院将有机会澄清.com和.net等顶级域名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将通用字词转换为受保护的商标。
法官于2019年11月8日批准了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复审请求,美国最高法院将审查 Booking.com的名称是否有权获得联邦商标保护。
2020年1月13日周一,在美国最高法院提交的三份法庭意见陈述书显示,在知识产权专家之间关于是否可以将通用字词与 “.com” 结合使用获得有效的商标产生了意见分歧,其中就包含 Booking.com一案。
2020年5月美国最高法院在有史以来第一次远程口头辩论中,对 “Booking.com” 及类似商标是否有权获得联邦商标保护的论点表示了担忧。法官对此类商标可能会垄断域名中通用术语的使用表示关注。但是他们也质疑“.com”商标是否可以正确地与之前不受保护的通用商标的其他组合进行比较。
美国最高法院判决书原文:
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ET AL. v. BOOKING.COM B. V.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