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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老店争夺厦港卤鸭商标 十年来两次对簿公堂

日期:2009-06-10 来源:厦门新闻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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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黄金香”品牌之争后,近日,厦门市的“厦港卤鸭”这一品牌也出现了两家相争的情况。一方是“真真厦港卤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真公司),另一方则为“荣辉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辉公司)所经营的“厦港卤鸭音乐海鲜餐厅”。这两家公司可以说是“冤家”,恩怨可以追溯到1999年。

  旧仇:争抢“厦港”商标

  1999年5月,真真公司的前身厦港真真香卤味店在第29类卤鸭、卤肉、卤蛋等商品和第40类食物熏制、食物及饮料储藏服务上申请注册“厦港”商标。该申请经国家商标局初审公告后,荣辉公司坐不住了。

  荣辉公司的负责人曾玉云认为,上世纪70年代,她的祖辈就已经在厦门港经营卤料生意。1984年,她开始经营“厦港卤鸭店”,而且经营得很成功,曾玉云的事迹还被作为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典型被媒体披露。但是真真公司随后就注册了“厦港”这一商标,荣辉公司认为真真公司的行为是恶意抢注,遂提出异议。

  真真公司认为,“厦港”是原“厦门港”的简称,该店最早设立于思明区蜂巢山路的铁皮屋,自1983年成立以来,一直将“厦港”作为店名和商标使用至今。

  为了赢得商标,双方收集了大量的证据证明自己比对方更早使用“厦港”商标。

  不过经过审理之后,商标评审委认为,真真公司申请注册的“厦港”商标并未违反《商标法》,荣辉工贸的异议申请不成立。

  新恨:都打“卤鸭”招牌

  几年之后,荣辉工贸也向国家商标总局注册了“厦港”这一商标,不过经营范围为餐馆、饭店。

  此后,荣辉工贸在他们所经营的海鲜餐厅的招牌上也用了“厦港”的这一标识。同时,餐厅的打包袋上也标注了“厦港卤鸭”、“厦港卤鸭店”的标识。

  去年年底,真真公司向厦门市中院提起诉讼,称荣辉公司擅自在招牌上标注“厦港”字样,从事销售卤鸭等商品。要求荣辉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还要更换相应的店铺招牌,同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荣辉公司在答辩状上说,“卤鸭”是他们这个餐厅的中国名菜,他们在招牌上打上“厦港卤鸭”,是使用“餐厅”上获准使用的“厦港”商标,是合法的。

  据了解,该案现在正在审理当中,法院不日将宣判。

  法庭交锋 “厦港卤鸭”是不是一道菜名

  真真公司在法庭上说,对于荣辉公司所辩称的“厦港卤鸭”是一道菜的名称,显然不能成立。他们认为:荣辉公司在招牌上使用“厦港卤鸭”,视觉效果突出,而且他们的包装袋单独使用“厦港卤鸭”字体明显大于其他使用,且使用商标标记,不存在菜名的使用,不是合理使用。

  荣辉公司认为,卤鸭是一个菜名,将餐饮名称和菜组合使用符合惯例,譬如:全聚德烤鸭,谭鱼头等都是这样做的。他们已经拥有餐馆服务商标中对“厦港”的使用权,所以这样的招牌是常情所在。而关于包装袋和宣传单,厦港卤鸭包装袋是服务工具,不是产品的包装袋。餐厅也提供了自己使用的包装袋,使用的是“曾玉云”,而不是厦港卤鸭。同时他们还表示,音乐海鲜餐厅没有盈利,请求法庭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