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在平安商标之战中败诉,香港终审判决平安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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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就平安败诉一事采访平安新闻发言人盛瑞生,他表示,“目前没有最新的信息和计划可供披露。”
香港平安证券是一家香港本地小型证券公司,原名“平安股票”,2003年易名“平安证券”,英文名为“PingAn”。2004年7月9日,香港平安证券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申请注册商标,却发现这两个商标已经被平安于2003年8月30日注册,自认为使用“平安”品牌在先的香港平安证券遂提起诉讼。
2006年8月30日,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依据“使用在先”原则,判决平安败诉。平安不服,申请上诉。2008年,二审认为,平安则作为大型综合金融服务商在港以“平安”、“PingAn”商标从事经营活动,并不会对香港平安证券的商誉及业务造成损害。二审裁定平安胜诉。
日前,香港终审法院再次推翻二审判决,裁定平安败诉,在香港注册的“平安”、“PingAn”商标无效。
京华山一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保险研究员夏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平安在香港有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不大。如果平安想要回权利的话,也不是没有方法,可以收购商标,或收购公司。”
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刘春泉认为,平安商标权纠纷案折射出了保险公司在商标保护意识上的普遍缺位。对于把“走出去”定为战略目标的保险公司来说,商标保护意识也应该提前“国际化”。(每经记者 赵怡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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