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首例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侵权案
近日,北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辖区内一家月饼销售门店涉嫌假冒使用“合浦大月饼”地理标志产品名称进行销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北海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立案查处。该案属北海市首例地理标志类案件。
在现场调查中,北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摆放在其经营场所中销售的涉案月饼,生产外包装显著位置印有“合浦大月饼”字样,但该月饼的生产厂家未获准使用“合浦大月饼”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同时,涉案月饼的产品标准代号显示该月饼的生产标准不符合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合浦大月饼”的生产标准。
据了解,上述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八条“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相关规定”,属于擅自使用或者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北海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对涉案当事人给予相应处罚。
近年来,北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工作,特别是地理标志的申请和保护工作方面,出台一系列激励政策措施,重点打造了“合浦南珠”“合浦大月饼”“北海生蚝”等地理标志品牌。创造品牌难,保护品牌更难,随着“合浦大月饼”产业的发展,侵犯“合浦大月饼”地理标志专用权现象开始出现。作为北海市首例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侵权案件,此案的查处对北海本地地理标志的保护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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