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外观设计保护制度概要
波兰位于欧洲中部,是“一带一路”中心线上的重要国家之一。波兰的设计历史悠久,平面设计是其强项,其外观设计保护制度也较有特色。波兰专利局已建局一百年,非常重视与设计界和相关行业的交流。对于中国企业而言,伴随“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和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如今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将波兰作为目标市场国。中国企业进一步了解波兰外观设计保护制度,将对防范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有所帮助。
申请途径
适用波兰外观设计保护的法律或者条约可以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在国内立法层面,波兰通过《波兰工业产权法》保护包括外观设计在内的工业产权,与外观设计有关的规定在该法第四部分。第二,由于波兰是欧盟成员国,所以《欧盟外观设计保护条例》也同样适用于波兰。第三,波兰于2009年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所以外观设计还可以通过海牙体系在波兰获得保护。
如果中国申请人希望在波兰获得外观设计保护,可通过三种途径。
第一种,直接向波兰专利局提交申请。波兰实行注册制,对于申请的审查较为宽松,类似于欧盟外观设计的审查模式,从提交申请到授权一般仅需两到三周。但申请文件需使用波兰语。
第二种,直接向负责欧盟外观设计注册的欧盟知识产权局(下称EUIPO)提交外观设计申请,可使用包括英语等在内的欧盟成员国的任一语言。注册成功后将获得包括波兰在内的28个欧盟成员国的保护。
第三种,通过海牙体系提交申请,并指定波兰。由于中国目前还不是海牙协定成员国,中国申请人需要借助其他条件利用海牙体系。根据相关规定,只要申请人在海牙协定的某个缔约方有住所、真实有效的工业/商业机构或者惯常居所,就能够直接通过海牙体系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线提交国际申请,且可以采用英语、法语、西班牙语中的任一语言,无需针对不同目标国准备不同的语言。自2013年起,一些中国企业就已通过这种申请方式成为海牙体系的受益者。
以上三种申请途径各有利弊,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海外发展计划进行选择。例如,如果海外申请目标国仅有波兰,可以直接向波兰专利局提交申请,这种方式成本最低,这也是每年依然有申请人选择此途径的原因。如果目标国锁定在包括波兰在内的欧洲多国,则申请人应当向EUIPO提交申请,可使用英语。如果目标国不仅限于包括波兰在内的欧盟国家,还包括“一带一路”其他国家以及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则通过海牙体系提交申请是效率最高、费用最低的方式。
适用法律
对于直接向波兰专利局提交的申请,由波兰局进行审查,适用《波兰工业产权法》。
对于向EUIPO提交的申请,则由EUIPO进行审查,适用《欧盟外观设计保护条例》,授权后权利覆盖包括波兰在内的欧盟各国。
对于通过海牙体系提交的申请,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先进行形式审查并公告。但海牙体系不同于欧盟体系,并非经过统一审查后就自动获得在所有成员国有效的外观设计专利,能否在某个成员国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必须由该国自行决定。通过海牙体系提交申请仅仅是简化了申请程序、降低了总体费用等。所以,如果通过海牙体系提交的申请指定了波兰,则波兰可以根据《波兰工业产权法》对该外观设计做出驳回决定,但如果在6个月内没有提出驳回,则外观设计权自动在波兰生效。
审查标准
对于直接向波兰专利局提交的国家申请和通过海牙体系提交并指定波兰的国际申请,其授权条件由《波兰工业产权法》进行规定,波兰没有制定外观设计的审查指南。对于向EUIPO提交的申请,其授权条件则由《欧盟外观设计保护条例》及其他配套法规和审查指南作出规定。
由于波兰专利局和EUIPO均对外观设计申请采用登记制,对新颖性和创造性等不进行审查,且对于保护客体、视图规范等方面的要求均较为宽松。例如,不以产品为载体的字体设计、标志和图形用户界面以及整体装潢设计(GET-UP)在波兰和欧盟都给与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波兰在2015年12月修改了《波兰工业产权法》,增加了展会优先权制度,进一步向欧盟外观设计体系靠拢,也为申请人提供了更符合外观设计特点的保护制度。申请人更有信心展示其最新设计,无需担心会因为对外公布而丧失外观设计的新颖性,且能够获得优先权。
无效程序
对于直接在波兰专利局注册和通过海牙体系在波兰注册的外观设计,根据《波兰工业产权法》第117条的规定,无效宣告请求均由波兰专利局负责审理。对波兰专利局做出的无效宣告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逐级向地方行政法院和国家行政法院上诉。波兰专利局每年大约收到100件无效请求,大部分涉及平面产品。
对于在EUIPO注册的外观设计,则需要向EUIPO或者欧盟外观设计法院提出无效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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