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裁定卡路驰的外观设计保护无效
欧盟普通法院已经驳回了美国鞋业公司卡路驰(Crocs)向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提起的申诉。此前,卡路驰认为EUIPO作出撤销其鞋子外观设计保护的决定不合理,并就此提出了上诉。而欧盟法院维持了EUIPO在2016年作出的裁定,即由于EUIPO认为卡路驰的外观设计缺少新颖性,因此相应的注册工作是无效的。
2013年,一家名叫Gifi Diffusion的法国企业就卡路驰的欧盟外观设计注册向EUIPO提出了申诉。理由是根据欧盟的规定,一件外观设计应该在对外公布之后一年内正式提出申请。因此,Gifi认为卡路驰虽然于2002年首次对外展示了其外观设计,但是其却是在两年后才于美国递交了相应的外观设计标志申请。
2014年,EUIPO的无效审查部门驳回了Gifi Diffusion的请求,原因是缺少卡路驰在公开外观设计后提交申请超时的证据。随后,Gifi Diffusion又陆续提交了更多的证据,并且在2016年,卡路驰的外观设计终于被判定为无效。
卡路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讲道:这并不是最终的裁决,而且卡路驰也正在考虑在适当的情况下进一步提出上诉。这个判决与欧盟知识产权局的决策程序有关,而且不会使涉案的已注册欧共体外观设计遭到质疑。第二次的判决结果挑战的是一个已经成为过去式的、已注册欧共体外观设计的有效性,而这个外观设计已经出现了十年之久。卡路驰的业务并没有因这起案件而遭受到太多影响,而且估计最新作出的判决将不会为卡路驰立刻带来任何负面影响。同时,卡路驰在上诉过程中还坚称其已注册的欧共体外观设计是有效并且可以付诸实施的。
因此,对于这起案件感兴趣的人们,可以在未来的日子里继续对卡路驰的下一步动作保持关注。
编译自www.mondaq.com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欧盟理事会最终批准外观设计保护方案
-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种类判断的理论与实务
- 透明材料对外观设计侵权判断的影响
- 外观设计专利司法保护问题
- 外观设计近似判断中对授权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设计特征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