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F请求完善《数字千年版权法》里的豁免条款
12月18日,电子前沿基金会(EFF)请求美国国会图书馆馆长对人们想要修复和修改软件产品时所面临的法律障碍进行限制。人们(而不是制造商)因此可以控制电器、电脑、玩具、车辆和其拥有的其他产品。
在提交给国会图书馆的评论中,EFF继续致力于使产品的所有者和创建者修复、修改和改善其产品或使用电影或音乐片段,而不会面临实施以上行为会侵犯他人版权的威胁。软件设备和联网产品及电器在现代生活中无所不在,当人们选择永久地禁用嵌入儿童玩具里的照相机或麦克风,或把他们的汽车送到喜欢的机修工而不是要价颇高的经销商处去修理,这种做法并没有侵犯任何人的版权。
EFF的法务主管科瑞尼.麦克谢瑞(Corynne McSherry)指出,“旨在保护版权作品的法律被滥用于阻止人们拆卸或修改自己拥有的物品、禁止科学家和研究人员调查安全特性或提高安全性并阻止艺术家和教育工作者以非商业化的方式使用电影片段,这种情况极不合理。”
EFF的法务专员凯特.沃尔什(Kit Walsh)指出,“我们在生活中依靠这些设备进行学习与交流、确保自身安全并把事情做好。这些设备应该为我们工作并体现我们的偏好,而不是制造商的商业愿望。作为设备的使用者,我们应该能够决定设备以何种方式影响我们的生活以及我们该如何改善或修改它们。这是我们保证技术促进我们的自由而不是破坏我们的自由的方式。”
今年,EFF请求美国国会图书馆馆长使所有未侵犯版权的修改和修复软件设备的行为豁免于《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第1201条。该基金会还寻求相关豁免,以允许人们修理亚马逊智能音箱Echo和谷歌智能家居等迷你蓝牙音箱和数字家庭助理。它同时也寻求对视频片段的豁免,这将会使教育工作者、图书馆、纪录片导演、混音艺术家及其他人员使用视频片段而无需担心被版权所有人控告侵权。国会图书馆馆长通过了版权办公室的豁免建议。
EFF的高级法务专员米奇.施托尔茨(Mitch Stoltz)指出,“我们的想法很简单,我们力求扩展豁免于DMCA第1201条的活动类型,以包含不会侵犯版权的修复、修改、改进和创新。我们不需要对版权法已经允许的东西寻求豁免。相反,应该有一个基本规则以允许人们规避电子密码锁来进行不会侵犯版权的活动。”
(编译自www.eff.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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