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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世界知识产权日:创新

日期:2008-04-17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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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4月26日是第八个世界知识产权日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2008年的主题定为“创新” 。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科学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是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的总和。

  为了保护智力劳动成果,促进发明创新,早在一百多年前,国际社会就已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先后签署了一系列公约,如1883年签署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6年签署的《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1891年签署的《制止商品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等,为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制度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35届成员大会系列会议通过了中国和阿尔及利亚1999年共同提出的关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这是因为《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在1970年4月26日正式生效。此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成员每年都在此前后举行一系列庆祝和宣传活动。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认为,确立“世界知识产权日”并利用这一机会开展活动,有助于突出知识产权在所有国家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彰显知识产权为社会带来的益处,并提高公众对人类在这一领域努力的认识和理解。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卡米尔·伊德里斯在2007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致词中说,对许多人来说,知识产权与创造之间的联系并非一目了然,但只要稍加审视,二者之间的关系便昭然若揭:支持、滋养这些创造者的正是知识产权制度本身。他说,鼓励创造,奖赏我们赖以建设世界和未来的极富创造和创新精神的人才,正是知识产权的目的所在,也是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工作的动力。

  每年的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我国有关部门都会组织活动,以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2004年起,全国整规办、知识产权局等九部门决定把每年的4月19日至26日作为“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活动,共同推动知识产权的宣传和保护工作。

  每年的“世界知识产权日”都有一个主题:2001年的主题是“今天创造未来”,2002年是“鼓励创新”,2003年是“知识产权与我们息息相关”,2004年的主题是“鼓励创造”,2005年的主题是“思考、想象、创造”,2006年的主题是“知识产权——始于构思”,2007年的主题定为“鼓励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