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薇院士团队新冠疫苗专利申请已获授权
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取得新进展
科研新进展,带来生命新希望。8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申请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发出专利授权通知书,对发明专利申请“一种以人复制缺陷腺病毒为载体的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申请号:202010193587.8)授予专利权。此举为人们携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增添了信心。
这件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之一,是刚刚被授予“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的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研究员陈薇院士。疫情来袭,她临危受命,紧急赴武汉执行科研攻关和防控指导任务。此次疫苗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正是她和团队的重要成果之一。从1月26日背负重托赴武汉开展疫苗研发攻关,陈薇团队仅用了短短20多天就取得阶段性成果,并于3月18日提交中国专利申请,以“中国速度”筑牢生命健康防线。
这件疫苗专利的高效审查是如何实现的呢?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的规定,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可以请求优先审查;今年2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复工复产十条”,明确对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依请求予以优先审查办理。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士表示,该专利申请人依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和“复工复产十条”,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其符合优先审查标准,按优先审查程序进行办理。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所有专利申请一视同仁,严把审查授权关,强化质量评价,严格依法审查,确保优先审查专利申请的授权质量。
“战胜疫病离不开科技支撑。”在这次战“疫”的前沿阵地上,还有一大批像陈薇这样的科研工作者,他们废寝忘食,勇毅奋战,涌现出了一大批关键性原创科研成果。为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及应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各类专利申请或案件,例如新冠肺炎治疗及预防性的药物和疫苗、检测方法和仪器、口罩、护目镜、消毒剂等防护性产品和方法等,严格执行上述政策,公平公正地依请求开展优先审查,有力支撑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疫苗作为用于健康人的特殊产品,对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更高要求。有关专家指出,此次新冠病毒疫苗被授予专利权只是阶段性成果,从专利到真正用于防控疫情的成熟产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疫苗关乎生命健康,需经过严谨的临床试验,通过相关部门严格审批后才能真正上市投入临床应用。企业和科研机构要在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疫苗研发及其产业化的有机衔接,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名誉院长陶鑫良表示。
“只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我们就一定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从科研攻关到专利审查再到临床应用,众志成城,同心战“疫”,我们必将迎来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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