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制定《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福建省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和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全省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力争达到10件,有效注册商标量达到250万件,作品著作权登记量达到18万件。
《实施方案》提出,到2035年,福建省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国内前列,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完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闽台知识产权融合发展取得更大突破,知识产权国际化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建成国内领先的知识产权强省。
《实施方案》就“完善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建设支撑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打造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崇尚创新的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和“深化双循环格局下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等六个方面部署了知识产权强省建设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强调,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福建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完善财政投入保障制度,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本实施方案执行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年度监测和定期评估总结,对工作任务加强督促落实,纳入相关工作评价,重要情况及时向省委和省政府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