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系列” 非彼“系列”—— 走进新加坡系列商标的法律与实践
“系列商标”(series mark),顾名思义,就是一系列的商标。系列商标的法律定义看起来艰深晦涩,实务该如何操作呢?本文笔者将根据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工作手册中关于系列商标的可接受或不予接受的案例予以解析和总结。
“系列商标”(series mark),顾名思义,就是一系列的商标。但此处的“系列”在英联邦国家却不能做广义理解,其含义在新加坡《商标法》下有明确规定。
系列商标的定义
新加坡《商标法》第17条规定:“系列商标是指多个在重要细节上彼此相似、仅在非实质性影响商标特征的非显著性细节上有所区别的商标”(a number of trade marks which resemble each other as to their material particulars and which differ only as to matters of a non-distinctive character not substantially affecting the identity of the trade mark)。
按照这个定义,我们平时所说的“红牛系列商标”“乔丹系列商标”其实都不属于上述“系列商标”。
系列商标案例解析
系列商标的法律定义看起来艰深晦涩,实务该如何操作呢?下边笔者将根据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工作手册中关于系列商标的可接受或不予接受的案例予以解析和总结。
由此可见,能否构成系列商标,关键在于各商标之间是否存在对商标特征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差异。差异实质性与否在于判断商标的发音(aural)、形态(visual)、含义(conceptual)三方面是否受到了该差异的影响。一般来说,若差异未对商标的音形义产生影响,且每个商标的主要特征基本一致,则系列商标的构成要件即可视为满足。
申请系列商标的优势
申请系列商标,由于可以将各类近似商标一并进行申请,只产生一次申请费用,可以帮助权利人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同时还能取得更宽泛的权利范围,不失为一种性价比高的商标保护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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