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华就药品专利警告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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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处理诺华该项事务的保罗.赫林(Paul Herrling)说,印度最高法院拒绝授予格列卫专利保护将会影响跨国医药公司在印度的活动。
印度最高法院预计周一会对这场备受关注且持续七年的有关治疗白血病和其他癌症药物格列卫是否符合印度2005年制定的专利法标准进而享有专利保护作出最终裁决。
该案受到医药行业和健康倡导者的密切关注,他们担心它会影响到印度为包括印度12亿人口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生产低成本仿制药的能力。印度人民自己需支付医疗保健费用的70%。
印度——为使仿制药行业蓬勃发展,多年没有为药物提供专利保护——采取更加严苛的新专利法作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的一部分。
然而,新德里法律要求现存药品的新改良版本必须显示有额外疗效才能获得新专利——该条款旨在防止企业扩大排他性并且通过一些细微改变就能获得新专利;该过程被称为“常青化”(ever-greening)
印度各级法院已经判决,由于格列卫(又称伊马替尼(imatinib))是一种所谓的盐——一种对先前已获得专利的相关化合物进行巧妙改良的版本——因此无法获得专利。诺华对此解释提出质疑。
诺华原负责研发的赫林称,该药的原始形式极度不稳定和不安全,无法进行人体测试, 正是以“盐”的形式出现,它才最终被批准供全球人类使用。
“如果一直保持现有状态,那么所有对原有化合物的改良都无法获得保护,并且这样的药物很可能无法在印度推出,”他告诉《金融时报》,“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分析家们指出,在印度现有法律生效前格列卫的专利申请已经提出,所以该案开创的任何先例并不一定适用于更近期的申请。
赫林说,目前印度使用的大部分格列卫是由诺华公司根据其准入项目捐赠的,由印度仿制药公司生产的竞争版本仍然因为价格太贵而让人无法承担。
包括无国界医生在内的组织担心有利于诺华的裁决将会破坏印度作为为穷人提供低成本生命救治药品的世界领先供应商的重要作用,并削弱让高技术药品能以较低价格出售的市场竞争。(编译自f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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