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市监厅立案查处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垄断案
2021年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以下简称宁夏市场监管厅)依法对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20年5月,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工业联合会)共同制定《石嘴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项目保险经纪人比选文件》;2020年5月8日,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以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印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意见》(石安办发〔2020〕9号),其中规定:“引入第三方机构和获得共保体资格的保险公司共同承担石嘴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运行”;2020年5月28日,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与工业联合会共同在其官网发布《比选邀请书》;6月1日,又共同在其官网发布《石嘴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项目保险经纪人比选中选公告》,通过比选确定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为负责采购石嘴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项目保险的唯一供应商。2020年11月1日,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作为监督方,参与签订《石嘴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项目框架协议书》,建立了由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和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的石嘴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项目组织体系,并在该协议中约定了“划分承保份额、统一保险费率”等内容。2021年5月11日,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以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石安办发〔2021〕23号),其中规定了“对高危行业未投保安责险的,不予办理安全生产有关手续,各部门要加强与安责险经纪公司的沟通协作,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等内容。
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之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1年10月22日,宁夏市场监管厅依法向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发出《行政建议书》,建议石嘴山市人民政府责成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废止或修改有关文件,消除相关后果,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安责险市场环境。
2021年11月4日,宁夏市场监管厅收到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复函,反映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已经按照《行政建议书》要求进行整改。一是将《比选邀请书》《石嘴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项目保险经纪人比选中选公告》等有关安责险文件全部予以废止,并在该局网站进行公示。二是发布《关于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的公告》,明确企业可自行购买安责险、取消了将购买安责险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三是印发《关于协商解散石嘴山市安责险共保体的函》,制定《石嘴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项目框架协议书终止协议》,解散石嘴山市安责险共保体。
下一步,宁夏市场监管厅将强化反垄断执法,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办力度,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效落实,全力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1年11月4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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