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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行政执法有了统一标准
作者 |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 杜颖 《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的制定和发布是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的具体要求的落实。《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开宗明义,明确了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宗旨,体现了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导向。同时,相比商标侵权诉讼周期较长、程序较复杂、成本较高的特点,商标行政保护的程序较为简单,侵权纠纷处理时限相对较短,能够及时
发布时间:2020.06.30 -
规范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的重要意义
作者 | 冯晓青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一、《标准》的性质与定位 从法理学的角度来说,《标准》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实施的部门规章。作为一种部门规章,《标准》旨在规范我国地方各级商标执法相关部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 对此,《标准》第二条已做出了明确规定:“商标执法相关部门在处理、查处商标侵权案件时适用本标准”。至于这一条的法律依据,则来自于我国现行《商标
发布时间:2020.07.06 -
《商标侵权判断标准》,规范了什么?
在这里,笔者抛砖引玉,对《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下称“《判断标准》”)提出一些不成熟的分析和解读,以便大家更好的理解和适用。 从整体框架看,《判断标准》一共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商标侵权判断的细则 顾名思义,《判断标准》最核心的主体部分就是对于商标侵权判断的细则,这部分也是篇幅最多的部分。《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对商标侵权的判断分为四个层次:商标使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相同或近似商标、混淆
发布时间:2020.07.15 -
统一侵权判断标准,解决行政执法难题
作者 | 朱志虹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发布的《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下称《标准》)在基层执法人员中引起较大反响,这是迄今为止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针对商标侵权判断作出的最全面、最完善、最权威的标准规定。《标准》的制定为基层执法人员准确适用法律提供了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则依据,尤其是当前机构改革带来的基层执法人员重组、专业知识缺失的情况下,《标准》起到了重要的规范和指引作用。《标准》的
发布时间:2020.08.05 -
“天娱”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到庭参加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中视天娱公司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一审判决;2、请求确认上诉人使用天娱字号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上诉人在其域名网站使用图形没有落入本案的商标保护范围不构成商标侵权或发回重审。事实及理由:一、一审法院依据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类似就认定上诉人具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二、上诉人有权注册字号,并且上诉人字号与被上诉人注册名称区别明显,一审法院认定
发布时间:2020.05.25 -
平行进口所涉及的商标权保护问题
全球贸易使得跨国商品流动更加频繁、快捷,平行进口的商业模式被越来越多的经营者采用。在中国,随着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使得平行进口在中国的发展受到更多的关注,也引发了与商品贸易相伴随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本文旨在探讨中国平行进口涉及的商标权利保护问题,并结合近几年的相关典型司法案例,探讨在平衡商标权利人、平行进口商和消费者的权益基础上如何进行商标侵权判断。 一 何为平行进口 理论
发布时间:2020.06.05 -
“MK”商标侵权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0.09.07 -
"茶颜悦色"被“茶颜观色”起诉商标侵权!法院一审宣判
" 茶颜观色 "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广州洛旗公司以长沙 " 茶颜悦色 " 商标侵权为由,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 茶颜悦色 "商标注册人湖南茶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授权使用人等赔偿其各项损失 21 万元,并在微信公众号、微博、大众点评及美团外卖平台上发表致歉声明,消除不利影响。4 月 8 日下午,岳麓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现场 洛旗公司诉称,旗下的 " 茶颜观色
发布时间:2020.04.13 -
国知局负责人答《商标侵权判断标准》21问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下称《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负责人就有关情况回答了社会关注的21个问题。 问: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意义是什么? 答: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及《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新组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具体承担制定并指导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等职责。商标
发布时间:2020.06.19 -
近似商标侵权判定的逆向思维 ——以审判实务为视角
作者 | 杨方程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商标侵权认定中,对商标是否近似、是否构成侵权,实务中往往存在不同认识,且认识差异较大,并各自理由都有一定道理,导致实践中类案不类判较为常见[1]。亦有原一二审均认定不构成侵权,而被再审改判,认定构成侵权。 如近期刚刚尘埃落定的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诉广州市华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再审案[2],广东高院再审判决认定广州市华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在生产销售的
发布时间:2020.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