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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BERRY 诉 BANEBERRY 获其在华首例禁令
,数量直逼博柏利公司在中国的专卖门店数量,且被告侵权店铺多开设在一、二线城市的大型购物商场或奥特莱斯中,线上渠道亦延展到天猫、微信、拼多多、小红书等平台,导致了大量消费者实际混淆。 博柏利公司认为被告使用的“BANEBERRY”、“”商标为摹仿其驰名商标的恶意注册商标,应当被禁止使用,并且被告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了与博柏利公司注册商标 “”和 “”相同或近似的格纹图案,侵害了博柏利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发布时间:2021.02.07 -
链家赢得“HOMELINK”商标“保卫战”
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四川高院)就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下称链家公司)与四川省新三江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下称新三江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四川高院经审理认为,新三江公司在店招、室内装饰、网站、微信公众号中突出使用“HOME.SANJ”标识构成商标性使用,侵犯了链家公司第9364153号“HOMELINK”及第14516960号“HOMELINK.”注册商标
发布时间:2020.12.04 -
“SIEMENS”商标侵权纠纷案
裁判要旨 商标权用尽的适用前提条件应是商品的核心部分未进行实质性的改变,没有使商标标示商品来源、表征商品质量的功能受到影响。如果只是对正品旧货进行普通翻新后转售,由于没有使商标表征商品质量的功能受到影响,也没有阻碍权利商标对商品识别来源功能的发挥,则不构成商标侵权。 案情简介 原告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下称西门子公司)系“SIEMENS”商标权利人。被告厦门兴锐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兴锐达
发布时间:2021.02.19 -
“华润公司”诉“华润宾馆”败诉!
。 华润公司主张烟台市静香商务宾馆有限公司(简称静香宾馆),该公司原名称为烟台市福山区华润宾馆有限公司。静香宾馆在其酒店外部招牌、路由器、店招、房价牌、房卡、价目表、毛巾、拖鞋、公路指示牌等上使用"华润商务酒店"的行为,系对其涉案第773121号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而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趣拿公司)作为“去哪儿网”的经营者,发布静香宾馆侵权信息,故华润公司将上述两公司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
发布时间:2021.01.28 -
“恋舞”商标侵权案
一审案号:(2018)沪0107民初8818号 二审案号:(2019)沪73民终130号 裁判要旨 在商标权人已经尽力举证,且因侵权获利的有关财务数据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通过证据出示令的方式责令侵权人提供,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证据的,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案情介绍 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点点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点点乐公司)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犀牛
发布时间:2021.02.01 -
四川高院就“郎”商标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两家被诉企业构成侵权——“郎”酒拒绝“顺喜郎”搭便车
虹门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郎酒公司第230457号“郎”文字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两公司赔偿郎酒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75万元;两公司刊登声明消除影响;驳回郎酒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有业内人士表示,该判决通过司法案例明确了标识包含单字注册商标的争议情形下,是否构成商标近似并容易导致混淆的具体商标侵权判定路径,同时也告诫相关企业应做好知识产权预警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动向,保存相关证据,维护自身
发布时间:2021.01.08 -
小米诉“小米”商标侵权案判赔3000万
近日,小米商标又一侵权案落锤,赔偿金额高达3000万元。 2月13日,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小米科技)诉深圳市小米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小米)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有了最终结果:深圳小米被判恶意侵权,需赔偿小米科技3000万元。 据了解,深圳小米是一家销售充电器、移动电源等数码产品的电商企业,成立于2012年12月。深圳小米在天猫平台开设店铺,销售充电器
发布时间:2022.02.14 -
探寻商标侵权赔偿“最优解”
随着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逐步确立和完善,惩罚性赔偿也较为频繁地出现在商标纠纷案件中,其充分保护民事权利、威慑与阻止商标侵权行为的作用日益凸显。与此同时,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不同案件中的适用也更加细化,除了已经公布的多件单独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典型案例外,也出现不少与法定赔偿并用的案件。并用是否合理?并用时如何计算赔偿金额?让我们跟着业内专家一起从相关司法案例中寻找答案。 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3000
发布时间:2022.03.02 -
格力电器与渝达电器维修服务部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 一审法院认为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格力公司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本案系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格力公司是第6369148号商标的注册人,且注册商标处于有效期内。因此,格力公司在第37类服务项目上享有上述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格力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受保护。 关于渝达服务部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一审
发布时间:2021.07.16 -
“LV”商标侵权纠纷案
“LV”商标侵权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7)粤73民初1211号 二审案号:(2019)粤民终1857号 裁判要点 驰名商标权利人在与商标侵权人针对被诉侵权注册商标的效力问题进行行政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诉侵权人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案件予以受理,而不应当以该案属于两个注册商标之间的争议为由不予受理。在涉及前述问题的案件中,驰名商标权利人即使是针对在相同和类似
发布时间:2021.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