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商标
-
论相对事由商标无效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
当前,我国相对事由商标无效纠纷解决采用商标无效宣告程序与行政诉讼相结合的机制。具体而言,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注册商标权有效性存有争议的,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标无效宣告裁定。[1]如果当事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不服,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文对现行的相对事由商标无效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通过挖掘该机制问题形成的原因,提出了该机制的完善建议。 一、相对事由商标
发布时间:2022.07.27 -
流汁宽粉成网红,商标侵权何时休?
网友说,一场疫情线上火了螺狮粉,线下火了牛肉面。事实上,还有一种源自兰州的食品也成了各个电商平台的网红,那就是流汁宽粉。日前,流汁宽粉的商标持有人陆海军在“跟晚报GO”后台留言,诉说他的苦恼:流汁宽粉成网红,商标侵权何时休? 流汁宽粉新包装为兰州和甘肃的旅游代言 打开任何一个电商平台,搜索“流汁宽粉”,都会出现很多店铺和产品。配图相似、文字介绍相近,消费者也分不清谁是原创,谁是仿制。 陆海军是
发布时间:2022.03.21 -
有瑕疵的证据能否作为商标使用证据?
在商标撤销案件中,如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商标进行了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最为关键,但商业实践往往错综复杂、情况多变,企业往往遇到“商标一直在用,但无法提供合格证据的困境”。 那么问题来了,有瑕疵的证据能否作为商标使用证据?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一起关于瑕疵证据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案件,一起来看看案件详情吧~ 案情简介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告北京科鲁迪装饰材料
发布时间:2022.04.11 -
“小熊尼奥”商标的“碰瓷”故事
近日,小熊尼奥品牌方(一家结合动漫内容、科技产品、儿童教育的行业知名企业)发布一则“关于上市公司‘小熊电器’碰瓷我司商标权利的声明”,称小熊电器公司恶意“撤三”(“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其第9类“小熊尼奥 NEOBEAR”商标,并自行在相同类别上恶意抢注“小熊尼奥 NEOBEAR”商标,“碰瓷”小熊尼奥品牌的商标权利。小熊电器目前并未回应。事件经过如何?恶意撤三能否成立?恶意抢注能否成立
发布时间:2022.03.29 -
碧鸥与碧欧法庭对峙,最终……
一方为“”图形商标(下称涉案商标)在护发素、洗发液、香精油等商品上核准使用的商标权人,另一方为长期使用“”等图形标识(下称被诉标识)头发洗护产品的在先使用人。因同为生产、销售头发洗护相关商品的企业,双方就各自产品包装上的商标使用问题,屡屡对簿公堂。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对这起商标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广东碧鸥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称碧鸥国际公司)及其原股东钟某民在广州市碧欧化
发布时间:2022.05.18 -
“李鬼”告“李逵”侵权,“李逵”怎么办?
在商标恶意抢注情况中,当“李鬼”告了“李逵”,“李逵”该怎么办?实践中,我国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适用实例主要为涉及商标异议的行政案件,该条款能否适用于由经销代理关系引发的“李鬼”告“李逵”商标侵权民事纠纷案件呢?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品牌方与经销商存在
发布时间:2022.06.22 -
美术字体+图形突出使用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判决要点】 1. 本案中,经一审当庭拆封比对,守会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太阳能水箱”产品以及包装的显著位置,以加粗、放大、变形的美术字体+图形组合,加以醒目颜色等方式突出使用标识的行为,既起到标示产品名称的作用,又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是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许守会享有商标权的第23626720号商标,系汉字“皇咀”加拼音的上下结构商标组合。被控产品上实际使用的“皇咀”标识显著改变了原商标
发布时间:2022.07.25 -
历时6年,“奔富”与“奔富酒园”分出胜负!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奔富酒园”商标无效宣告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了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东方明日(晋江)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东方明日公司)的诉讼请求,认定第11157214号“奔富酒园”商标(下称涉案商标)的注册构成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据此,维持了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评委)作出的对涉案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的裁定。 至此,围绕该商标所展开的跨度长达6年的商标
发布时间:2022.09.07 -
第37200476A号图形商标无效宣告案
基本案情 争议商标由北京逢唐体育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即本案被申请人)于2019年4月1日提出注册申请,于2020年1月14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8类体育活动器械等商品上。派乐通互动公司(即本案申请人)于2020年04月21日对该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等规定,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被申请人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三、典型意义 关于著作权
发布时间:2022.09.07 -
镜像使用注册商标,当心侵权!
摘要:合法注册的商标镜像使用后如果与他人的商标看起来近似,是否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对于这一问题,业界存有争议。如今,伴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一起涉及李宁品牌商标纠纷案所作出的终审判决,该问题有了最终定论。 权利商标 被诉标识 涉案商标 合法注册的商标镜像使用后如果与他人的商标看起来近似,是否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对于这一问题,业界存有争议。如今,伴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
发布时间:2022.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