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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商标申请中的不良影响
泰国PBS时尚有限公司(下称PBS公司)在帽子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的“POLICE INTERNATIONAL及图”商标因被认为易产生不良影响,先后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及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决定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PBS公司不服上述决定,随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针对该案作出(2016)京行终617号判决,维持了商评委所作的“POLICE
发布时间:2016.10.17 -
“MLGB”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判决书
裁判要点 判断网络环境下形成了具有相对固定含义的“网络语言”是否符合《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规定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时,出现了分歧。虽然,将“MLGB”与“妈了个逼”之间建立联系的主要限于经常进行网络社交的青少年群体,不能普及整个社会。但是,标志含义的识别范围和该含义可能造成的影响的范围是不同的含义,标志特定含义造成的影响并不局限于该含义被认知的范围,仅对特定
发布时间:2017.12.04 -
“叫个鸭子”商标含男性性工作者意思二审判决书
。 2016年6月7日,味美曲香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2017年2月20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商评字[2017]第11593号《关于第15740333号“叫个鸭子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简称被诉决定),认为:诉争商标为“叫个鸭子及图”用作商标格调不高,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综上,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决定: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
发布时间:2018.03.29 -
《电商法》正式实施:删差评、刷好评将面临罚款
》(以下简称《电商法》)正式实施,在这部法律中,对包括个人在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行为给予了规范。 代购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也需要进行登记和纳税,一些代购暂停业务,保持观望,而一些自营电商平台则认为《电商法》对自己是利好消息。 《电商法》还对商家删差评刷好评、捆绑搭售、大数据杀熟、押金退还等消费者关注的问题做出了规定。不过,专家表示该法规是电商领域的基本法,其中仍有一些细节需要进一步解释说明。 影响
发布时间:2019.01.02 -
“地安门”陷入商标纠纷
作为北京中轴线上的标志性建筑之一,人们对于地安门并不陌生。而鲜为人知的是,围绕着“地安门”3个字却引发了一场商标纠纷。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认定涉案商标“地安门”违反了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据此一审判决撤销了商评委作出的驳回复审决定,并判令商
发布时间:2017.01.13 -
关于适用“不良影响”条款的几个问题
复杂。以下试举两例加以说明。例如,在“TRUE RELIGION及图”商标案中,涉案商标制定使用在服装上。法院认为商标文字部分译为“真实的宗教信仰”,但是配图却是一个抱着吉他伸着大拇指的笑面和尚,图形的开放性与文字的严肃性自相矛盾,因此有不良影响。[2]再如,在“唐僧”商标案[3]中,法院指出,诉争商标由“唐僧旅途网Tang seng lv tu wang及图”组成,“唐僧”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
发布时间:2016.12.21 -
关于适用“不良影响”条款的几个问题
复杂。以下试举两例加以说明。例如,在“TRUE RELIGION及图”商标案中,涉案商标制定使用在服装上。法院认为商标文字部分译为“真实的宗教信仰”,但是配图却是一个抱着吉他伸着大拇指的笑面和尚,图形的开放性与文字的严肃性自相矛盾,因此有不良影响。[2]再如,在“唐僧”商标案[3]中,法院指出,诉争商标由“唐僧旅途网Tang seng lv tu wang及图”组成,“唐僧”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
发布时间:2016.12.21 -
想把“鬼吹灯”注册成商标?法官:不行,有不良影响!
今年上半年,我国商标申请量已突破400万件。商标作为产品跨入市场的敲门砖,经营者要想在庞大的商标数量中脱颖而出,让消费者短时间内记住自己的商标,必然需要个性的表达。但如果“创新”过度,效果可能适得其反。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介绍,该院成立以来共审理涉商标不良影响案件2128件,收案量逐年上升。截至今年8月底,近9成的涉商标不良影响案件被该院维持被诉决定、驳回诉讼请求。 何为“不良影响
发布时间:2020.11.04 -
《商标法》“其他不良影响”的理解与适用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其他不良影响”并非一个内涵和外延十分明确的法律概念,《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均未明确界定“其他不良影响”应如何认定,在实践中认定“其他不良影响”有一定难度。本文结合水立方SHUILIFANG商标争议案,谈谈《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理解与适用。 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
发布时间:2017.01.19 -
关于“其他不良影响”条款的法律适用
一、“其他不良影响”条款的法律适用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其他不良影响”条款,像其他具有“兜底” 性质的法律条款一样,经历了由滥用到收紧、再到适度扩张的过程。该条款在新旧《商标法》中表述一致,均为“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 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在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层面,对于什么是“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都没有进行列举或定义;商标局、商评委制定的《商标审查及审理
发布时间:2017.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