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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个维度判断标志是否具有“其他不良影响”
作者:张玲玲、何洋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一、判断标志的要素或其组合是否具有“其他不良影响” 对于该标志本身是否构成“其他不良影响”,应从区分词性与含义进行判断。 一是在对词性进行区分后,一般褒义词并不具有不良影响。如“老海军”以及“老乡长” [15] ,其中对“老”字的理解可以视为是对一定辈分人的尊称,在此类型案件中就需要异议人对该类标志产生不良影响进行举证,如若难以举证,就认为这类标志不具有不良影响
发布时间:2017.07.12 -
将无所指的“宗教元素”注册为商标是否具有不良影响?
作者:陈志兴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作为普通消费者,当见到“海会寺”品牌的豆腐乳时,不一定会觉得有什么不妥。但如果将语境放在商标审查实践,这“海会寺”商标未必就能注册下来,因为有“不良影响”条款在候着。 前段时间,笔者就恰好参与审理过这么一起案件。合议庭合议后的阶段性结论是,还得查一下是不是确实有“海会寺”这个寺庙,如果确实有这么个寺庙,那就认定具有不良影响,不应准予注册;如果实际上并没有这个寺庙
发布时间:2016.12.05 -
“臭榴芒”用作商标为何有“不良影响”?
(作者:袁博 上海市二中院) 在商标注册中,“不良影响”是一个非常常见的驳回理由。那么,如何理解“不良影响”的认定规则?下面这起案件,对“不良影响”的认定作出了非常经典的诠释。 前段时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臭榴芒”商标申请驳回行政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认为申请指定使用在第43类的备办宴席、餐厅、快餐馆等服务类别的“臭榴芒”商标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具有其他不良影响,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发布时间:2016.11.28 -
关于第21470575号“黄粱一孟”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申请人:江苏星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470575号“黄粱一孟”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商标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并非是成语的滥用,不会造成不良影响。申请商标经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且“三锅演义”等商标已经注册。申请人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申请商标的宣传使用证据。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黄粱一孟”文字为成
发布时间:2018.04.08 -
“不良影响”与商标使用的关系
作者:吴园妹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司法实践中判断某标志是否具有不良影响一直有较大的争议。 一、是否具有不良影响是否仅限于标志本身 标志具有不良影响是拒绝商标注册的绝对条件,该类标志不仅不能注册,也不能使用。从规范性层面分析,《巴黎公约》的官方指南指出,判断一个标志是否违反公共秩序时,考虑的是
发布时间:2018.04.03 -
“特种兵”陷入“不良影响”困局
近日,苏萨食品有限公司(下称苏萨公司)旗下江苏苏萨食品有限公司(下称江苏苏萨)与湛江市苏萨食品有限公司(下称湛江苏萨)联合发布的一则法律声明,引起了业界广泛关注。声明中,上述两家公司称,目前网上流传的一份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不会影响其在“特种兵”生榨椰子汁产品上持续使用“特种兵THE SPECIAL ARMS及图”商标(如图),因为该案仅涉及申请在第35类推销服务上的第
发布时间:2018.12.24 -
从美国Iancu v.Brunbtti案看“不良影响”商标的认定
2019年6月24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明确宣布《兰哈姆法》(Lanham Act)中限制“不道德”或“恶俗性”商标注册这一规定违宪,因为该条款违反了美国宪法对于言论自由的保障。《兰哈姆法》实施多年,联邦最高人民法院为何在Iancu v.Brunbtti案中认定第1052条a款第二项违宪?相比之下,我国商标法的“不良影响”条款的适用范围是否过于宽泛? 国外相关案例借鉴 Iancu
发布时间:2019.08.22 -
商标确权中的“不良影响”判断与“个案审查原则”
“不良影响”规定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即“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申请注册商标的标志是否构成“不良影响”,通常是指申请注册商标的标志本身是否“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而在审查判断有关标志是否构成具有“不良影响”的情形时,应当考虑该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是否可能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
发布时间:2019.07.19 -
2015年知识产权界最具影响力的50位人物(名单)
今年是《知识产权管理》杂志,连续第13年发布的年度50人名单,也是有史以来最为多样化的一份名单。这50人榜单按姓名的字母顺序排列,分别简要介绍了他们的入选理由,一起来重点关注他们近期取得的成就以及在未来可能产生的影响。 AHMED SAEED AL CALILY 阿布达比技术发展委员会总干事 Ahmed Al Calily是阿布达比技术发展委员会(Abu Dhabi Technology
发布时间:2015.09.24 -
星巴克清除沙巴克失败
争夺,行业人士表示,纷争也透露出可喜的一面,表明国内品牌经过多年的积淀后,开始走出野蛮生长的初级阶段,越来越走向自觉成长。 事件起因: 星巴克指“沙巴克”搭便车 日前媒体报道,星巴克公司把国家商评委告上法庭,缘起商评委批准一家矿泉水厂家注册“沙巴克”商标,认为沙巴克商标与“星巴克”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且易产生不良影响,违反《商标法》规定。而盛大游戏也因为成功获得“沙巴克”商标而被
发布时间:2012.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