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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2016年突出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起诉21505人

日期:2017-03-14 来源:最高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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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两高”工作报告。


2016年主要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16年制定实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8条意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22条意见”。起诉侵犯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犯罪13629人,立案侦查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1009件。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等界限。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等原则,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

曹建明介绍,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制定保障科技创新“15条意见”。突出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起诉21505人。湖北、云南、宁夏等29个省区市建立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科技创新法律政策研究,准确把握科研人员合法兼职收入与索贿受贿、知识产权收益与贪污受贿等“五个界限”。

2017年工作安排

曹建明表示,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教育职能,积极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侵占专项补贴资金等刑事犯罪,严肃查处企业兼并重组、重大工程建设、棚户区改造、退耕还林还湖还草等环节职务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洗钱、地下钱庄、网络传销犯罪,严惩“老鼠仓”等证券期货领域犯罪。深化专项立案监督,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正确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严肃查处侵害企业产权犯罪,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保护企业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