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遭劫”“小肥羊”维权波澜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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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在业界闹得沸沸扬扬的“小肥羊”商标使用权案,由于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一纸异议复审裁定书而再掀波澜。该委员会裁定,内蒙古华程科贸有限公司第30类涮羊肉调味品“小肥羊”商标予以核准注册。一时间,媒体关注的目光再次聚焦“小肥羊”。
“小肥羊”遭劫 成了“华程”调味品商标
得到消息,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小肥羊高级副总裁张占海,他告诉记者,相关媒体报道的内蒙古华程公司已经在第30类(调味品类)获得“小肥羊”商标注册的消息是不准确的,这是对商标法律法规的误解,客观上也混淆了公众的视听。按照商标法律的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并没有商标最终确权的权力,其确权必须经受司法的最终审查。
记者了解到,2004年,小肥羊公司和地处呼和浩特市的内蒙古华程公司就其调味品上使用“小肥羊”标识一案已经有过交锋,当年3月1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华程公司在其产品包装袋上使用“小肥羊”作为其产品名称和产品标识侵犯了小肥羊知名服务的特有名称权,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被告华程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经济日报》上发表声明,消除因其侵权行为给原告(小肥羊)造成的不良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和诉讼合理支出15万元。
2006年10月8日,华程公司又以其“小肥羊”商标异议一案,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复审。2009年8月份,国家商标评审委以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第30类涮羊肉调料等商品与被申请人(小肥羊)主要从事的餐饮服务一般不判为类似商品和服务等为由,作出予以核准注册的裁定,并告知被申请人,在30日内有权提出诉讼。
针对商评委裁定 小肥羊提出行政诉讼
张占海告诉记者,2009年8月24日,在北京高院已经判定华程公司使用“小肥羊”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前提下,国家商标评审委(商评委)又核准华程公司在调味品类的“小肥羊”商标可以注册的裁定,严重违反了商标法律法规对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规定。目前,小肥羊公司已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已正式立案。张占海表示,相信司法机关会依据客观事实对中国驰名商标依法保护,并对个别企业恶意抢注、傍名牌的行为作出公正裁决。
对于小肥羊商标争夺再起风云,我市法律界一位资深律师告诉记者,“小肥羊是包头的本土企业,几年来,我们看到,快速发展的小肥羊一直在维权的道路上艰难前行。”他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讲,“小肥羊”商标之争已经超出了企业自身的利益层面,在提高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进市场经济法治化进程方面更具有引章据典的参考价值。
对此事态的发展,本报将持续关注。
“小肥羊”商标品牌维权之路回顾
小肥羊酒店于1999年9月13日在包头工商局注册登记成立,在开业仅几个月以后的12月14日,小肥羊公司即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对“小肥羊”这一独创商标进行注册的申请,并于2003年2月14日获得了初审公告。然而,此时便有一些跟风假冒的商家开始对获初审公告的小肥羊商标恶意提出异议。从此,小肥羊公司不得不开始了漫漫维权之路。
经过几年来一系列的艰苦诉讼,至2006年5月1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西安小肥羊烤肉馆和陕西小肥羊实业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就“商标侵权行政诉讼”一案,作出维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3043501号“小肥羊LITTLE SHEEP及图”商标注册的判决,标志着小肥羊维权历程取得阶段性胜利。
几年来,为保护“小肥羊”自有品牌,小肥羊公司及其子公司做出了巨大努力。至今为止已在国内申请了36种、涉及17个类别的77件商标,已取得30件商标注册证;另有涉及4个类别的9种商标在26个国家和地区申请了77件商标,目前已取得46件商标注册证,并有3件商标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已经初步形成以“小肥羊卡通羊头”和“小肥羊”文字不同组合的完善的系列商标保护体系。(记者 张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