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的小鸟在新加坡输给了“Angry Bite”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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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做出裁决后,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商标首席助理登记官桑迪.韦德加(Sandy Widjaja)声称Rovio公司阻止“Angry Bite”申请已经完全失败。
助理登记官补充说道:“异议者的在先商标和上述申请商标并无相似性”,她坚称申请人在2012年4月申请的商标应予登记。
她指出“bird”和“bite”之间有一些拼音相似并且有相同的起始音节,但得出的结论是“商标的区别性多于相同性”,韦德加裁定商标的灵感来自于其他人并不总是构成异议的理由。
她说道:“首先申请者在他们提供的证据里已经提到了他们是受愤怒的小鸟游戏的启发。我的观点是被‘激发’本身并没有什么值得异议的,并不是所有被现有作品所激发的‘灵感’必然要遭到异议。否则将会赋予注册商标拥有者过度保护,并且给潜在的新市场进入者进入市场设置过高的门槛”。
她补充说道:“在实践中,这是市场上常见的‘相似’。灵感来自于现有作品或这种‘类似’的商标最终是否会被视为不良主要取决于对手能否在法律中找到异议的理由,而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每个案件的具体事实。”
Angry Bite商标,由两个愤怒的眼睛及一个满嘴食物的嘴巴构成,于2012年7月被IPOS作为第30类美味小吃、食品等通过审核。
芬兰的Rovio公司宣称Kimanis食品工业公司的商标和‘Angry Birds’太过于相似,这会造成消费者混淆,随后于2012年9月提交了反对申请。
拒绝了反对申请,韦德加评论说道,考虑到申请人的商品在超市出售,相关公众将是明智的普通成员,“谁都不容易被骗或被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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