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商标侵权
-
称构成商标侵权,“池田寿司”起诉“池田屋”索赔500万
因认为被告未经许可使用与“池田寿司”商标相近似的“池田屋”标识,北京池田商贸有限公司及北京池田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将成都蓉城池田屋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江区池田屋料理店、北京禾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味蜀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北京池田商贸及北京池田悦公司诉称,其获准注册“池田寿司
发布时间:2020.01.15 -
公共利益视域下我国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责任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进行了同样明确的规定,[6]二者规定该制度的正当性不仅在于威慑经营者,更在于保护消费者群体的利益。 相比之下,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商标法》中的构成要件不尽清晰,仅规定了“恶意”和“情节严重”两个抽象构成要件,如何对“恶意”和“情节严重”进行解释成为理论和实践中适用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最大阻碍。2013年8月《商标法》修改并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后,有学者检索了2015年至
发布时间:2020.06.08 -
商标侵权判定中对混淆可能性的考量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中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
发布时间:2020.06.09 -
称“日上”商标被冒用,日上公司分诉八家公司侵权
称“日上”商标遭冒用,北京日上工贸有限公司分别将北京嵩轩科技有限公司、弘旭空间(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兴鑫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焕丽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旭腾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驲上尚贸有限公司、北京鑫隆鑫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上述被告公司分别停止侵权、删除侵权网站链接、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及合理开支8020元。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该八起案件。原告日上公司称,其为
发布时间:2020.04.09 -
“版权狂魔”遭版权危机?漫威商标疑侵权遭香港万达起诉
近日据comicbook6月6日报道,香港万达集团(Wanda Group)日前起诉漫威剧集《旺达与幻视》设计商标侵权。 万达集团给出的理由是,他们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在全球不少国家注册了Wanda这个商标,而在《旺达与幻视》电视剧的英文译名中,旺达的翻译就是Wanda一词,因此他们才会提出诉讼,他们已对华特迪士尼公司正式提交版权异议。 目前,《旺达与幻视》仍然预计在2020年12月于迪士尼流媒体
发布时间:2020.06.09 -
商标法中合法来源抗辩的认定标准
【裁判要旨】 合法来源抗辩的审查认定包括两个方面:主观上,销售商应不明知且不应知被控侵权商品为侵权商品;客观上,销售商应举证其商品由正规、合法渠道取得,并指明提供者。 【案件索引】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2019)浙8601民初1677号。 【基本案情】 原告深圳某公司诉被告杭州东站某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深圳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杭州东站某店立即停止
发布时间:2020.06.02 -
“微信支付”与“微信”属于不同服务类别不构成商标侵权
。 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评析】 该案属于网络环境下基于经营模式创新而产生的新类型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原告的微信支付是一种互联网便捷电子支付方式,而被告的微信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类别涉及分期付款的贷款等服务,原、被告之间基于原告的微信支付标识发生冲突,如何解决双方之间商标侵权与否的争议,值得研讨。 一、被告微信商标被撤销对该案的影响 我国商标
发布时间:2020.05.09 -
“潘妮托尼”是否侵权“潘娜托尼”?看看法院怎么判
近日,海淀法院针对北京潘娜托尼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潘娜托尼公司)与被告罗森(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森公司)、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市发公司)、北京谷香沁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香沁园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三被告侵害了潘娜托尼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但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判决三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谷香沁园公司还需承担赔偿责任。宣判后,谷香沁园公司
发布时间:2020.05.26 -
商标侵权诉讼中合法来源抗辩规则的适用
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可见,1993年修正的《商标法》将“明知”作为销售侵权商品构成侵权行为的要件之一,而“不知道”有可能不构成侵权。而在2001年及之后修正的《商标法》中,销售“不知道”是侵权的商品仍构成侵权,只是有可能被免除赔偿责任。 1.2构成要件 在评述被告的合法来源抗辩是否成立之前,法院必须要先对被告销售被控侵权商品的行为是否侵害了原告的商标权作出认定
发布时间:2020.07.22 -
商标案终审败诉:乔丹体育品牌重塑承压
目前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已对乔丹体育起诉4家电商商标侵权一案作出了终审判决,乔丹体育全部败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商标侵权案败诉,再次让乔丹体育品牌重塑的前景蒙上了阴影。已经历两次上市过会的乔丹体育,在美誉度和知名度受损下,能否摆脱商标纠纷,实现可持续增长的成长性,获得资本市场认可,也成为其当下最大的考验。 商标纠纷接连败诉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显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日对乔丹体育分别起诉亚马逊
发布时间:2020.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