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无效专利
-
某医疗器械公司与国知局、某医疗科技公司“揿针”实用新型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22)最高法知行终132号 上诉人(一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上诉人(一审第三人、无效宣告请求人):杭州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专利权人):杭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上诉人杭州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医疗科技公司)与被上诉人杭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医疗器械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
发布时间:2024.03.05 -
通用汽车在美国就挡泥板外观设计专利提起上诉
进行汽车维修时拥有一系列安全、优质选择的关键第一步。”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产品的新颖视觉特征。LKQ于2022年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撤销通用汽车的一项覆盖前挡泥板的设计专利,因为此前双方的许可协议已到期,通用汽车威胁要提起侵权诉讼。 LKQ辩称,通用汽车的专利显然无效,并引用了两种早期设计,称它们创造了同样的视觉印象。USPTO做出了有利于通用汽车的裁决
发布时间:2024.05.23 -
“全自动砌块成型机(T10VA)”外观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丁张村。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一审第三人(专利权人):福建泉工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泉州市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前见村海灵大道777号。 上诉人高唐县齐鲁某液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液压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第三人福建泉工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工公司福建某股份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涉及
发布时间:2025.03.06 -
专利权无效行政案件中利害关系人之确定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一起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上诉案件,认定涉案专利权属纠纷的当事人属于该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中的利害关系人,其有权就被诉决定提起诉讼。 针对案外人叶某某就赛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某某公司)的涉案实用新型专利权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被诉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浙江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动力公司)对被诉决定不服,以其系涉案专利的
发布时间:2024.09.19 -
“手机计步器”实用新型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21)最高法知行终847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专利权人):包某某。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一审第三人(无效宣告请求人):张某某。 上诉人包某某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第三人张某某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涉及专利权人为包某某、名称为“手机计步器”的实用新型专利(以下简称本专利)。针对张某某就本专利权提出的
发布时间:2024.11.27 -
北京专利律师:(瑞士)埃利康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
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本专利权全部无效,主要理由包括:本专利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1992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92年修正,以下简称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 2010年3月9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分别作出第14538号、第14542号、第1454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以本专利权利要求1-3、权利要求5和6直接或间接
发布时间:2024.03.27 -
徐新明律师团队代理的福航公司与日本某株式会社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终审胜诉
提要:因日本某株式会社起诉山东福航新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航公司)侵犯其“有机废弃物的发酵干燥处理装置”发明专利权(以下简称本专利),福航公司委托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代理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12月29日对本案举行远程口头审理,于 2021 年1 月 14 日作出第 47721 号无效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日本某株式会社上述发明专利
发布时间:2025.01.21 -
福航公司与日本某株式会社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提要:因日本某株式会社起诉山东福航新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航公司)侵犯其“有机废弃物的发酵干燥处理装置”发明专利权(以下简称本专利),福航公司委托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代理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12月29日对本案举行远程口头审理,于 2021 年1 月 14 日作出第 47721 号无效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日本某株式会社上述发明专利
发布时间:2025.01.21 -
福航公司与日本某株式会社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编者按:技术问题是否容易发现,意味着技术人员是否具有研发动机。技术问题容易发现,即意味着技术人员具有研发动机;而技术问题不容易发现,则意味着技术人员不具有研发动机,也就不可能获得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即可就此认定涉案专利具有创造性。通常来说,只有极少数类型的发明如开拓性发明,其所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容易发现,而绝大多数改进性发明,其所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具有非显而易见性。就本案而言,本专利属于改进性
发布时间:2025.01.21 -
专利侵权诉讼抗辩程序与策略
一、专利侵权诉讼抗辩程序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一般作为专利权人的原告均是有备而来,其在起诉前已经做了大量的研究和准备工作,而作为被控侵权的被告则毫无准备。根据中国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法院转送的起诉状等文件之日起十五天内提交答辩状。专利案件往往涉及到复杂的技术问题,包括技术对比、专利检索分析、专利无效、抗辩证据的收集和抗辩理由的选择等复杂工作,十五天的答辩期对于被告来说
发布时间:2019.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