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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虎、江铃“陆风X7”外观专利无效案一审行政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 第三人杰拉德·加布里埃尔·麦戈文(GERARDGABRIELMCGOVERN),男,1955年9月23日出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居民。 委托代理人李向东,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雷电,女,1984年7��19日出生,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专利代理人,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 原告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江铃公司)因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
发布时间:2020.01.09 -
“小i机器人”专利无效案再审行政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0.06.30 -
徐新明律师团队代理的AGV搬运机器人专利无效案获胜
提要:东莞松山湖国际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拥有的一项专利号为201720646860.1、名称为“AGV搬运机器人”的实用新型专利,共计8项权利要求,于2018年2月6日获得公告授权。徐新明律师团队接受李某委托,于2019年1月31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权人未对请求人的书面意见进行答复,亦未参加口头审理。2019年5月29日,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作出第
发布时间:2020.02.23 -
原告地生公司诉被告国知局、第三人怡丰公司立体停车库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一审判决书(第二次无效)
发布时间:2022.04.06 -
原告地生公司诉被告国知局、第三人怡丰公司立体停车库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一审判决书(第一次无效)
发布时间:2022.04.06 -
应用相同物理学原理的技术方案的创造性判断应特别注意具体技术手段和技术效果的差异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一起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该案判决认为,在涉及物理学原理发明的专利授权案件中,确定技术方案的创造性时应当正确对待物理学原理与该原理的技术应用之间的联系与区别,避免无视具体技术手段和技术效果的差异而简单以物理学原理一致为由否定技术方案的创造性。 该案涉及专利申请人为郭某某和姜某、名称为“一种获取转子的不平衡量的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以下简称本申请)。案涉
发布时间:2024.03.20 -
济南德尔曼科技有限公司与吴雄、王震“覆膜支架输送器”实用新型专利及软连接“Z”型覆膜人体腔管支架实用新型专利无效纠纷案
德尔曼公司停止生产、销售相关覆膜支架输送器产品,并赔偿损失。德尔曼公司遂委托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徐新明律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上述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受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之后,专利权人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徐新明律师代表请求人德尔曼公司进行了相应的意见陈述。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9年11月25日对上述两项专利无效宣告申请进行了口头审理。 关于软连接“Z”型覆膜人体腔管支架
发布时间:2017.12.07 -
北京恒东兴科技有限公司与四川华德莱斯石油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一种长效耐磨钻铤”实用新型专利无效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7.12.07 -
辽宁虹迪科技有限公司与闫某“散热器”、“散热器型材”外观设计专利无效纠纷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13)一中知行初字第43号 当事人: 原告:闫振全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张茂于,副主任。 第三人:北京圣劳伦斯散热器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刚。 第三人:辽宁虹迪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丽虹,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清岩,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闫振全因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17.12.06 -
历时4年,锂电池专利权终被维持有效
一起涉及锂电池的发明专利纠纷历时4年终审有果。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针对上诉人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下称华慧公司)与被上诉人东莞市力源电池有限公司(原审原告,下称力源公司)以及原专利复审委员会之间的专利无效行政纠纷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 成立于2010年的华慧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研发、生产和销售。2010年6月11日,华慧公司提交了一件名为
发布时间:2019.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