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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牌档”诉侵权索赔数百万,被告申请商标无效宣告!
日下午,“大牌档”商标侵权案再次在合肥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原告南京大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大惠公司)与被告巢州大牌档饭店的门店和实际经营者给出不同答案。 “南京大牌档”诉侵权索赔数百万 据媒体报道,作为南京大牌档的实际经营者,原告大惠公司认为,“大牌档”与南京大牌档存在强关联关系,消费者看见“大牌档”自然会联想到“南京大牌档”。其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有多个“大牌档”“大牌檔”“南京大牌档”“南京大牌檔
发布时间:2022.06.02 -
商标侵权案件中 “三年不使用”免赔条款起算时点之探究
利益,促使有限的信息资源物尽其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下称商标法)通过一系列规范机制的衔接、整合,最大限度地还原商标保护的本意,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注册和使用商标,其中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三年不使用”免赔条款便是上述理念的鲜明彰表。 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
发布时间:2025.03.06 -
品牌维权的路径选择: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衔接
在市场环境下,品牌具有很高的价值。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涉及“制售假冒”的商标侵权现象也是屡禁不止,严重损害品牌方的利益。尤其是在互联网环境下,侵权假冒更是多发,权利人如何采取适宜的维权措施以保障品牌价值尤为值得思考。 在我国目前的制度设计中,对于商标权益的保护,司法和行政是并行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行政机关投诉来寻求保护,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来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形成了独特的
发布时间:2020.07.06 -
从实务层面对《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的三点解读
原标题:细化执法规定,优化营商环境——从实务层面对《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的三点解读 近日,《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下称《判断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对外发布,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第四十九条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执法行政程序及其救济,对知识产权予以行政与司法的并行保护亦是国际惯例。在我国,行政查处具有较强的保护力度及较高的保护效率,是商标执法的重要手段
发布时间:2020.07.27 -
完善法治要发挥“相关公众”积极作用
作者 | 侯仰坤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下称《标准》)目前已经实施,这是我国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商标执法指导,统一执法标准,提升执法水平,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等将发挥重要作用,值得知识产权业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和深入领会。同时,合法使用商标与商品经营、大众消费密切相关,因此,该规范文件对于推动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学法用法,以维护
发布时间:2020.07.27 -
“护考急救包”引发商标侵权纠纷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北京丁丁颐和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丁丁颐和公司)诉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下称中科社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中科社公司侵犯了丁丁颐和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判决中科社公司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合理开支的责任。宣判后,双方均提起上诉。 丁丁颐和公司诉称,其创始人及法定代表人丁某于2016年4月申请第19627343号“护考急救包”、第19627341号
发布时间:2020.09.11 -
商标行政执法与刑事立案的衔接问题,业内人士有话说
2020年4月22日,“鲍师傅糕点鼓楼东大街店”(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为北京西贡雨小吃店)、“鲍师傅糕点簋街店”(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为北京佳文佳乐商贸有限公司)未经“鲍师傅”商标权利人许可,在门头店招上以及销售蛋糕时使用的价签和纸杯上使用了“鲍师傅”商标,现场烘烤蛋糕后通过线下及美团平台线上进行销售,经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已构成商标侵权行为。2018年6月15日,两名当事人曾因相同行为被
发布时间:2021.01.26 -
涉历史因素共存“鹦鹉”商标侵权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8)津02民初707号 二审案号:(2018)津民终457号 裁判要旨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应以法律和法理作为裁判的依据,但同时,也需要考量相关案件事实形成的特定历史原因和发展的过程及争议的现状,从案件实际出发,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正确划定商标权的权利边界,以实现裁判结果的公平。 案情介绍原告:天津鹦鹉乐器有限公司(简称鹦鹉公司) 被告:北方国际集团天津同鑫进出口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1.26 -
假冒“马可波罗”销售卫浴产品适用惩罚性赔偿案
一淘宝商家因冒用马可波罗商标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且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法院判决赔偿880万元。 01 基本案情 邱某在淘宝平台开设名为“马可波罗卫浴厂家店”的店铺,并在销售商品的名称、图片、外包装、商品实物和产品说明书等地方使用了马可波罗标识。使用手机扫产品验伪二维码时,页面显示所售产品“原厂正品,谨防假冒”,但仔细观察,其所售产品外包装没有标注生产商名称、厂址、联系电话、行业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11 -
假冒“斯凯杰(SKECHERS)”注册商标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万元。同年10月15日,被告熊某向公安机关投案。经过对现场查获的422本送货单进行统计,四被告在2017年至2021年至少出货假冒斯凯奇注册商标运动鞋共321211双,按出货价每双60元计算,出货价值至少为19272660元。可见,四被告开设腾辉加工厂,组织工人大量生产假冒斯凯奇注册商标运动鞋,并长期以此为业,侵权主观恶意巨大。四被告生产销售假冒斯凯奇注册商标运动鞋获利巨大,给原告造成了严重
发布时间:2024.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