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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前沿性问题研讨会综述
规范。第四,我们同样应当对开源组织中的标准保持密切关注。 二、围绕著作权司法实践中视频聚合行为的定性的讨论 邹良城总监认为,视频聚合行为不属于链接或深度链接,仅仅是向视频网站的服务器请求传输某一个视频文件;聚合软件破解技术措施直接导致了视频网站不允许外部访问。因此,视频聚合行为属于提供作品的行为。 芮松艳法官主要探讨了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侵权的认定标准。第一,视频聚合的性质即深层链接,深层链接是否属于
发布时间:2016.11.14 -
不仅仅是著作权法 这些知识产权法也暗合“额头出汗原则”
(作者:袁博 上海市二中院) 在早期的版权理论中,独创性只包含独自完成这一含义,代表性的理论是英国的“额头出汗”原则,即作者可以基于自己的单纯劳动而取得著作权,法院只关心作者有无抄袭行为,对于作品是否包含有创造性却并不关心。这一原则肇端于1922年的Jeweler’s Circular Publishing Co. v. Keystone Publishing Co.一案,该案中,当事人通过
发布时间:2017.01.18 -
不仅仅是著作权法 这些知识产权法也暗合“额头出汗原则”
(作者:袁博 上海市二中院) 在早期的版权理论中,独创性只包含独自完成这一含义,代表性的理论是英国的“额头出汗”原则,即作者可以基于自己的单纯劳动而取得著作权,法院只关心作者有无抄袭行为,对于作品是否包含有创造性却并不关心。这一原则肇端于1922年的Jeweler’s Circular Publishing Co. v. Keystone Publishing Co.一案,该案中,当事人通过
发布时间:2017.01.18 -
不仅仅是著作权法 这些知识产权法也暗合“额头出汗原则”
(作者:袁博 上海市二中院) 在早期的版权理论中,独创性只包含独自完成这一含义,代表性的理论是英国的“额头出汗”原则,即作者可以基于自己的单纯劳动而取得著作权,法院只关心作者有无抄袭行为,对于作品是否包含有创造性却并不关心。这一原则肇端于1922年的Jeweler’s Circular Publishing Co. v. Keystone Publishing Co.一案,该案中,当事人通过
发布时间:2017.01.18 -
熊琦:移动互联网时代著作权专有许可限制规则释疑
移动互联网时代著作权专有许可限制规则释疑 摘要 专有许可在我国著作权市场中已成为广泛适用的许可类型,但由于相关合同条款存在争议而被著作权主管部门视为“扰乱市场秩序”的手段,在立法论上引发了关于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是否应予限制与如何限制的讨论,在解释论上又呈现出各方皆无法拿出法律依据的悖论,使得依托行政约谈和行政处罚促成的限制手段缺乏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在我国互联网产业主导版权产业的背景下,著作权专有
发布时间:2022.01.18 -
我国首起“同人小说”侵权案尘埃落定
原标题:玄霆公司与天下霸唱达成和解——我国首起“同人小说”侵权案尘埃落定 近日,我国首起“同人小说”纠纷案尘埃落定,由于原被告均撤回上诉,该案一审判决已生效。即张牧野(笔名天下霸唱)使用原著小说中的相同人物要素的行为不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参与出版、推广被控侵权图书的多名被告因图书封面构成虚假宣传,应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等。 据悉,2007年1月18日,张牧野与上海玄霆娱乐
发布时间:2019.08.15 -
微商管理软件“撞脸”,谁之过?
近年来,由于微商的兴起,专门用于微商管理的软件开始出现并展现出可观的应用前景。然而,正是这样一款软件引发了一起百万索赔著作权案。 因认为北京某小熊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某小熊公司)、广州某翼网络有限公司(下称某翼公司)、卓某祥推出的微商管理系统(下称被诉软件)涉嫌侵犯了自己的“依美微商控价系统V1.0”软件(下称权利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广州某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某北公司)将三者共同起诉
发布时间:2019.08.22 -
中国经营报采访徐新明律师:地下“盗课”江湖:千元课程10元甩卖 正版太贵就买盗版?
人的复制权,售卖网课视频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徐新明解释道,判断倒卖商家是否侵权,要看其实施的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商家的“免责声明”也与事实不符:“如‘通过合法渠道获取’,实际上没有获得授权;再如‘无商业目的’,实际上却在非法售卖。” 对于翻录技术的提供而言,如果技术提供方不知道技术使用者从事侵权行为,没有侵权的故意,其行为不构成侵权,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技术提供方明知技术使用者
发布时间:2019.08.23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SAP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公开宣判
2021年4月26日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原告SAP欧洲股份公司(简称德国SAP公司)与被告北京安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安豆公司)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进行宣判,判决全额支持原告索赔500万元的诉讼请求。 原告系德国公司,提供企业管理软件与解决方案,是全球知名企业。原告系客户端GUI730软件、服务器端ECC6.0软件和SAP软件系列培训教材的权利人。被告未经许可使用前述软件及教材
发布时间:2021.04.27 -
深圳新感易搜与央视国际网络侵害著作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京73民终99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 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新感易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审理经过 上诉人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视国际公司)、上诉人深圳新感易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感易搜公司)因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均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作出的(2016)京0108民初
发布时间:202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