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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脸美容教学短视频的著作权侵权案
“古法捏脸美容术”教学短视频是录像制品还是视听作品?可以模仿拍摄吗?近期,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程某诉高某、A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法院认为,程某录制的“古法捏脸美容术”教学短视频(以下简称“捏脸短视频”)应为录像制品,不构成视听作品,高某未直接使用该录像制品、A公司履行了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二被告行为不构成著作权侵权,判决驳回程某全部诉讼请求。宣判后,程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
发布时间:2023.04.13 -
网店使用知名节目截图进行宣传侵害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贸易公司应就上述行为对其承担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损害责任,某电商平台没有履行相应的审核和管理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一王某、被告二某贸易公司共同辩称,王某使用的是视听作品截图结合其产品介绍形成的新图片,不构成对涉案节目著作权的侵害。王某与原告从事不同行业的经营,不存在任何竞争关系,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某贸易公司本身并非经营主体,亦未制作或维护涉案网页,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被告三某电商平台辩称,平台未
发布时间:2023.04.28 -
《传奇霸业》被判侵权《热血传奇》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原审原告):亚拓士软件有限公司 (Actoz Soft Co.,Ltd),。 审理经过 上诉人三七互娱(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七上海公司)、上海硬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硬通公司)、广州三七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三七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娱美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娱美德公司)、株式会社传奇 IP ( 以下简称传奇 IP) 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1.03 -
四维图新诉百度侵权案二审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时隔3年后,四维图新起诉百度侵权案迎来二审终审判决。 1月9日,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诉讼百度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二审终审判决胜诉的公告。公告指出,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京民终421号】,对公司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百度云计算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
发布时间:2024.01.09 -
多起侵犯互联网音乐著作权案宣判
电子出版物丘某某累计销售订单12万余单,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343万余元。 2023年2月22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依法以侵犯著作权罪对被告人丘某某提起公诉。 这类侵犯音乐著作权案并非个例,截至目前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简称“张江院”)受理的音乐侵权案已有18起,涉及21人,复制品数量33万余件,涉案金额达3000万元。 张江院检察官戴丽介绍,这批系列案件都涉及侵犯“侵犯著作权罪”,个别还涉及“销售
发布时间:2023.12.26 -
生成式人工智能著作权侵权问题研究
内容提要 生成式人工智能是目前人类创新活动的前沿性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新技术应用往往会带来利益分配和纠纷解决的法律适用难题。在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首当其冲的难题是著作权法适用。面对新问题,理论界与实务界均存在较大争议。立足审判实务,总结生成式人工智能著作权侵权纠纷的中外实践经验和裁判规则,依据著作权法的原理和制度内涵,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主要是培育机器具有类似人的智力能力,而非传播作品
发布时间:2025.03.07 -
转播TFBOYS演唱会的直播间因侵权被封
做好防范工作和普法工作,尽量避免侵权行为发生。在演唱会进行中,权利人可以与多个平台联合维权,如果发现直播间或主播正在进行侵犯著作权的转播等,及时与平台联动,封禁直播间,以避免侵权损失和侵权影响扩大化,同时可以通过可信时间戳等方式,对侵权直播的行为进行证据固定。事后,权利人可以根据固定的证据,以及与平台沟通的情况,通过律师函、法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界定平台责任 直播间未经许可转播演唱会
发布时间:2023.08.11 -
同一个笔名,谁才是真正的网络小说家?
作品的署名是判断作者身份的依据。网络文学中,作者一般不直接署真名,而是以笔名替代。如果同一篇网络小说出现在不同的网络平台,网文的笔名都相同,但真名不同,又应当如何判断谁是真正的作者呢?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案情回顾 周周公司是“美丽小说网”的运营方。2019年5月,为成为“美丽小说网”的签约作者,李某通过电子邮件向周周公司发送《T
发布时间:2025.04.14 -
团建短视频配乐侵权案
频,使用了涉案歌曲原声,侵害了著作权人、录音录像制作者、表演者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2022年7月8日,文化公司一纸诉状将银行起诉至鹿城区法院,要求其删除涉案短视频,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银行将涉案短视频删除,其辩称,视频内容为银行内部运动会影像记录,不存在任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宣传,没有盈利目的,主观上没有侵权的故意。另外,银行方认为,视频播放量小,未大面积传播,且点赞量才21个
发布时间:2023.04.17 -
未经许可转播“CBA赛事节目”构成著作权侵权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2)川01民初5971号 当事人 原告:中篮联(北京)体育有限公司。 被告:成都宝迅球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吴建礼。 审理经过 原告中篮联(北京)体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篮联公司)与被告成都宝迅球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宝迅球公司)、吴建礼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 2022年 6 月 24 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
发布时间:2023.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