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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大体育赛事节目的保护力度
作者:许超 国家版权局巡视员 众所周知,在全球范围内,每年都会举办很多大型体育赛事,无论是对体育赛事的直播和转播,都涉及重大经济利益,体育赛事节目本身的性质也是近些年法律界研究的热点和焦点问题。 是否属于电影作品? 体育赛事能否被认定为电影作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判决中认为不能绝对否认体育赛事视频可以视为电影作品。涉案赛事视频由于以下原因,不能被视为电影作品,即赛事本身的客观情形使得赛事信号所
发布时间:2018.04.09 -
美术馆未经许可使用捐赠作品构成侵权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姚建军 【案情简介】 王子云是中国著名的美术史家、美术教育家、画家和雕塑家,是中国现代美术教育和美术考古的先驱。任之恭系王子云之长女王蔷的丈夫。2016年3月9日陕西省美术博物馆(下称美术馆)与王子云之二女王倩、长子王芃签订的有偿捐赠意向书约定:王倩和王芃向美术馆捐赠王子云美术考古资料胶片及照片,将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捐赠,王倩承诺照片、底片、光盘等资料均系本人所有并持有
发布时间:2018.10.08 -
商业网站盗用摄影作品,著作权人应如何维权?
问题咨询: 徐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摄影师,2005年在一家景区拍了一些图片(共13张,大部分没有发表过),2006年我和一名影友带着我的这些图片和这家景区协商有尝使用事宜。后协商未果,并将其退回。事隔数年,我在这...
发布时间:2017.10.12 -
迪士尼“默认拥有同人作品版权”惹争议
迪士尼对其作品版权保护的严防死守,在业内颇为著名,但日前,一位来自日本的画手在社交平台推特上发出疑问,称其于2014年创作并发布在动漫网站上的迪士尼同人作品,未经告知已被迪士尼开发成衍生品,并在上海迪士尼进行了公开销售。对此,有业界人士透露,同人作品属于二次创作,迪士尼允许二次创作行为的前提是,默认同人作品版权归属于迪士尼。 对于上述“默认条款”,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官方网站上的介绍是:“如果我们
发布时间:2019.09.09 -
音乐喷泉喷射效果的呈现是否构成作品?
【案情简介】 中科水景公司认为其对所创作的青岛世园会音乐喷泉《倾国倾城》《风居住的街道》乐曲的喷泉编辑享有著作权,西湖管理处以考察名义从该公司获得包含涉案作品在内的视频、设计图等资料并交给中科恒业公司,中科恒业公司使用涉案音乐喷泉编曲并在西湖施工喷放。中科水景公司以中科恒业公司、西湖管理处侵犯其著作权为由,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音乐喷泉《倾国倾城
发布时间:2019.11.11 -
谁动了高校毕业设计作品的版权?
原标题:毕业作品刚刚展出,未经许可就被他人在微信、淘宝上售卖——谁动了高校毕业设计作品的版权? 又一年的毕业季即将到来。近期,中央美术学院研究生毕业作品展正在中央美术学院内举行。刘同学的设计作品《千山飞鸟,待时而动》也在其中,但是,近日她发现,有人于5月11日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内容为“千山飞鸟 大量批发”的文字,配图正是其作品《千山飞鸟,待时而动》。 “我不认识这个人。”刘同学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9.05.27 -
AI创作作品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初探
之上的知识产权制度正面临挑战,必须对AI创作引发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应对。我们在此结合中国、美国、日本、欧洲相关法律实践就此予以初探。 一、AI创作作品版权保护的疑虑 纵观目前法律法规和实践,美、日、欧诸国均未明确规定AI创作物是否可作为作品获得版权保护。其中,美国版权局认为只有人类创作的作品才能够获得登记,没有人类干预或具有创造性的输入而由机器自动生成的作品(produced by a
发布时间:2020.06.24 -
作品类型法定缓和化的理据与路径
一、问题与路径 作品是版权法中最基础的概念,[1]但无论采类型法定或开放式立法模式,界定版权法上的“作品”都不是一个容易问题。[2]最近几年引发广泛讨论的体育赛事直播、电子游戏、音乐喷泉都涉及具有重要市场价值但并不属于版权法所明确列举的作品类型。竞争者未经授权的利用行为如何定性,其前提便是其作品地位的判定,特别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的“音乐喷泉案”,[3]它引发了较为对立的理论争议。 一种观点
发布时间:2021.05.27 -
宣传册的页面设计和整体编排呈现独特表达的构成汇编作品
【判决要点】 从产品宣传册的页面设计和整体编排看,其内容展示全贯流潜水电泵系列产品内外结构、性能曲线、案例照片、应用实例图例等并辅以文字说明,在内容的选取编排、文字说明与产品照片排列、图示大小比例、色彩标注等方面均充分体现作者的独创性,呈现一种独特的表达方式,符合著作权法汇编作品的特征,构成法律意义的汇编作品。 【案例来源】 一审: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津02民初1574号 二审
发布时间:2021.10.25 -
海南自贸港出具首个视听作品禁令裁定
视听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由于互联网侵权行为具有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等特点,而案件审理需要一定周期,等到案件生效判决确定停止侵权行为,客观上不利于防止损害的扩大。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及时作出上述裁定,充分发挥了行为保全制度的时效作用,提高了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对规范互联网平台的运营秩序,维护良好的互联网生态,发挥司法保护产权的作用,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具有
发布时间:2021.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