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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注册商标的保护与被诉侵权商品商标知名度的关系
鲜明色彩标注了该公司自己的注册商标及生产厂家名称,且该商标本身就是著名商标,而曹晓冬的商标缺乏显著性和知名度,相关公众不会把该公司的“甲午金戈铁马铁饼”产品的出处与曹晓冬的注册商标所标识的产品的出处相混淆,也不会误导公众,根据我国商标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关沱茶公司的“甲午金戈铁马铁饼”产品没有对曹晓冬构成侵权;即使下关沱茶公司构成侵权,曹晓冬也没有证据证实其在起诉前三年生产销售过其注册商标所标识的
发布时间:2018.01.12 -
“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无效案二审判决书
)重新作出决定。其上诉理由是:“怕上火喝加多宝”系王老吉公司独创的商标组合,具备商标的显著性,用在指定商品上不会使消费者对产品的功能等特点产生误认,已经由广告语演变为品牌标识,符合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应当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评审委员会、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药集团)服从原审判决。 经审理查明: 诉争商标系第11064135号“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由王老吉公司于2012年6月13
发布时间:2018.05.24 -
“椰梦维”非通用名称,两被告擅用被判商标侵权
,故其不构成商标侵权为由,驳回了吉美川公司的诉讼主张后,吉美川公司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吉美川公司上诉称,涉案商标是吉美川公司使用在床垫及椰棕垫产品上的注册商标,本身具有较高的显著性,经吉美川公司长期使用已具备较高的知名度,该商标不是对无胶水环保椰棕垫的描述,一审法院认定相关被告使用“3E椰梦维” 的行为是合理使用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另外,相关被告使用“3E椰梦维”标识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
发布时间:2018.12.29 -
欧盟商标争议:奔驰“越野车爬坡”商标被驳回
,包括机动车及其零部件、轮胎和车轮、皮革及人造皮革、手提箱和旅行袋。 EUIPO的审查员最初以缺乏显著性为由,部分拒绝了该商标在第12类商品(包括机动车、零部件、轮胎和车轮)上的注册申请。随后,EUIPO的上诉委员会驳回了梅赛德斯-奔驰的上诉,认为该商标展示了一辆典型的越野车爬坡,仅体现了车辆的通用特征,缺乏显著性。该委员会还指出,相关公众——即欧盟内具有较高注意力水平的消费者——不会将该图像视为
发布时间:2025.04.01 -
立体商标获得显著性的判断
作者:俞惠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要旨 以商品外型、商品包装或容器构成的立体形状,难以被认定固有显著性,对此类三维标志获得显著性的判断,应在指定使用的商品范畴内,以该商品所属行业相关公众的一般认知水平或认知习惯为判定标准。 案情 原告(上诉人):利乐拉伐控股信贷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案由 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 第15485959号图形商标(下称申请商标),由
发布时间:2017.11.13 -
“凯诺斐KAINUOFEI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在先注册的第3988292号“圣凯诺”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585244号“圣凯诺Sancanal”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637337号“圣凯诺SANCANAL及图”驰名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在显著识别主体、读音方面近似,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构成对申请人引证商标三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将减弱申请人驰名商标显著性。“凯诺”是申请人企业名称变更前独创并在先使用的商号,经申请人
发布时间:2017.10.26 -
恶意抢注行为被“合法化”?
英文词组,显著性非常高。“Safety Jogger”最早在1990年已经在比荷卢联盟由葛天那获得商标注册。2002年,葛天那有限公司在中国东莞成立全资子公司,投资额上亿,“Safety Jogger”安全鞋等安全防护产品自此开始在中国大陆生产,并通过多家经销商进行销售前,每年生产、销售额极大。作为一家欧洲企业,葛天那有限公司对于产品品质的要求非常高,其“Safety Jogger”安全鞋产品需要
发布时间:2018.08.15 -
商标反向混淆:百事公司被解除禁令 RISE暗示性商标的显著性太弱
针对反向混淆的商标侵权行为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该法的第五十七条等商标侵权条款适用于这类侵权行为。 7月22日,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推翻了一个地区法院的裁决,撤销了一个下达给美国食品和饮料公司百事公司(PepsiCo, Inc.)的初步禁令。该上诉法院认为该地区法院不当地使用了“宝丽来因素(Polaroid factors)”这个评估体系,错误地评估了原告商标的显著性程度,也错误地评估了原告的
发布时间:2022.08.04 -
我爱我家公司申请注册“猫头鹰及房子图形”商标遇阻
统称引证商标)近似为由,决定初步审定申请商标在高压防爆配电装置、灭火器、报警器商品上的注册申请,驳回申请商标在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智能手机等其他商品(下统称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 我爱我家公司不服商标局作出的决定,于2016年8月23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主张申请商标为该公司独创的商标,享有著作权,具有较强的显著性,而且申请商标经过宣传和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
发布时间:2018.05.15 -
两公司生产六棵核桃饮料被判侵权
核桃乳”字样,且易拉罐产品中使用的“六棵核桃核桃乳”字样的排列方式以及标注位置均与河北某饮品公司“六个核桃”核桃乳产品中标注的排列方式以及标注位置形成一一对应关系。 法院查明,“六棵核桃”核桃乳产品与“六个核桃”核桃乳产品属相同商品。“六棵核桃”标识与“六个核桃”注册商标的文字主要部分相同,且“六个核桃”注册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和广泛宣传,已经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较强显著性。在隔离比对的情况下
发布时间:2018.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