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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理解对创造性判断的影响
权利要求是划分专利权权利边界的标尺,在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的审理中,对于权利要求中某些技术特征的理解,经常成为争议的焦点。 在请求人赵永威就专利权人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的第200510105502.1号发明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案,争议主要集中在如何对权利要求进行理解并在此基础上对创造性进行判断。本文结合该无效宣告请求案,重点讨论创造性判断过程中对权利要求的理解。 涉案专利提供一种物理认证方法及
发布时间:2018.11.15 -
马库什权利要求的修改及创造性判断标准评析
马库什权利要求(Markush Claim)是医药化学领域一种常见却又特殊的权利要求。而长期以来,基于对马库什权利要求的属性界定不同,各级法院在权利要求的修改以及创造性评价标准等问题上的观点并不一致。最高院在第一三共株式会社专利无效案((2016)最高法行再41号)中对上述问题确立了相对较为明确的标准。笔者试图对第41号判决作出梳理和探讨,抛砖引玉,希望能对马库什权利要求的修改和创造性判断等问题
发布时间:2019.01.31 -
初探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发明点,合理概括形成保护范围有层级的权利要求书,并且还就权利要求书撰写中需要考虑的保护主题、说明书配合撰写方式等展开探讨。 //一、专利申请撰写的三个重要步骤// 专利申请文件的成文方式因人而异,如何实现高质量的撰写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经过多年专利代理行业实践摸索,总结了专利申请撰写的以下三个重要步骤。 1、与发明人互动沟通,理解并完善交底文件。 发明人一般是企业技术人员,所准备的技术交底书常常
发布时间:2019.12.30 -
关于权利要求能否得到说明书支持的判断与思考
01 弁言小序 《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是指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即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应当能够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得到或概括得出,不得超出说明书公开的范围。该条款既明确了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需源自于说明书,亦允许申请人基于说明书所记载的内容进行合理扩展,其本质是通过给予与发明技术贡献相匹配的保护范围从而寻求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利益的平衡。如何
发布时间:2023.08.22 -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网络游戏的规制路径
因为它是游戏中的元素,就当然不能受到仿冒行为的规制。 二、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利归属的问题 现在我们遇到的案件,基本上都是游戏的开发商、运营商甚至平台商作为一方主体共同对外主张权利。随着市场的细分,我觉得有一天会走到他们三个人的利益发生分裂。在这个情况下,这个游戏名称上承载的利益到底归属于谁,这可能是网络游戏仿冒案件以后存在的问题。其实,之前在传统的出版行业也有类似的问题,比如一个知名图书的特有
发布时间:2018.03.02 -
使用在后的注册商标、企业名称(字号)侵害在先企业名称权(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司法认定
作者:黄瑜瑜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庭审判长(原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 裁判要点 权利人以他人注册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侵犯其企业名称权等在先权利为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可以认定为“企业名称”。认定在后注册商标、字号的使用侵害在先企业名称权(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则必须符合《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过错+损害”的法定构成要件。认定
发布时间:2018.01.08 -
说明书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案析
【案析】说明书虽然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但不能用于限定权利要求。在专利授权确权案件中,原则上不得使用说明书中记载的具体实施方式等对于权利要求进行限缩解释。 【专利法】第六十四条 【示例】 示例一:microRNA 检测试剂盒案【1】 “1.一种 microRNA检测试剂盒,其特征在于,包括捕获分子和捕获桥分子,所述捕获分子为寡核苷酸,包被于固相上;所述捕获桥分子为 DNA,一端能与捕获分子部分杂交
发布时间:2024.11.20 -
场所经营者播放世界杯赛事是否侵权?
2018年世界杯激战正酣,各支强队聚集俄罗斯,吸引了大量的公众关注。与此同时,版权的烽火则燃遍了世界各地。关于体育赛会组织者权利、广播组织者权利、运动员是否是表演者以及转播权是否可以延伸到网络等一系列问题引发了版权界的讨论。由于世界杯超乎寻常的热度,带火了一系列产品或服务,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现象愈发放大了固有的版权理论适用问题。 搭载世界杯的便利,很多经营者在自己的服务场所内提供世界杯体育赛事的
发布时间:2018.07.09 -
如何定义作品、是否须细分视听作品、如何规定权利滥用?业界聚焦著作权法修改热点
相关规定以及权利限制这三个业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作品定义应该周严 储涛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 建筑作品不应再作为著作权法明确规定的作品类型,主要理由如下:一是建筑作品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分类标准不一致。著作权法规定的文字、口述作品等是以表现形式或者创作形式进行分类的,而建筑作品是建筑实物。二是建筑施工不是创作的过程。建筑物是照图施工的,施工过程是再现或者复制的过程
发布时间:2020.10.14 -
“先玉335”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裁判要旨 销售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是未经品种权人许可而售出的被诉侵权品种繁殖材料,且举证证明具有合法来源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判令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判令其停止销售并承担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对于前款所称合法来源,销售者一般应当举证证明购货渠道合法、价格合理、存在实际的具体供货方、销售行为符合相关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等。 销售被诉侵权种子的被诉侵权人主张适用权利用尽,应证明被诉侵权
发布时间:2023.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