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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选择经营范围须慎重 否则拿不到商标权
公司设立时都要选定经营范围,而经营范围的选择也暗藏着法律风险。有一类经营事项如果选了,公司可能因为在选定经营范围时的“画蛇添足”而难以获得商标权。我国《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也就是说企业一旦在经营范围中选了“商标代理服务”,不管其是否真正从事该项服务,均不得在第4506小类以外的其他类别上取得商标权。这样实际没有从事
发布时间:2019.07.30 -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信息公示与披露合规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本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进一步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促进本市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 本指引所称信息公示是指网络交易
发布时间:2025.02.27 -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合规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本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优化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促进本市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 第二章 平台
发布时间:2025.02.27 -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禁限售商品管理合规指引
第一条 为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秩序,规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针对禁限售商品的管理行为,促进本市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 第三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提供规范化服务,应遵循公开、严谨、科学的原则,建立健全禁限售商品管理的规则体系,履行相应的责任
发布时间:2025.02.27 -
北京发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系列合规指引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服务协议与交易规则、 信息公示与披露、禁限售商品管理等系列合规指引的公告 公告〔2025〕11号 为更好督促和引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保障平台内小微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服务协议与交易规则合规指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信息公示与披露合规指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禁限售商品管理合规指引》,现予
发布时间:2025.02.27 -
针对公司高管的保密措施认定及客户名单经营秘密侵权案件中停止侵害责任的适用
【裁判要旨】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公司仅与普通员工签订有保密协议,未单独与其签订保密协议为由,主张保密措施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2.禁止侵害客户名单经营秘密的核心在于禁止侵权人利用该经营秘密作为“跳板”,节省以正当方式获取该经营秘密信息所应付出的时间、金钱成本,从而削弱权利人的竞争优势。被诉侵权人已经离开原单位较长时间,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其在原单位掌握的
发布时间:2024.12.05 -
涉客户名单经营秘密侵权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诉讼时效正确。(三)香港某开发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享有商业秘密,也不能证明魏某乙、胡某、深圳某科技公司实施了侵犯其商业秘密的行为。(四)香港某开发公司的起诉主体资格不合法,香港某开发公司不负责具体经营业务的运营,其所称的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都归属于深圳某公司,而非香港某开发公司。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香港某开发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香港某科技公司未向本院陈述答辩
发布时间:2024.12.05 -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机制,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进一步规范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增强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透明度,提升经营者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评估经营者集中竞争影响的预期,市场监管总局于2024年12月20日发布了《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据介绍,《指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
发布时间:2024.12.20 -
海淀法院对《中国经营报》社报道“网易考拉海淘售假”作出诉讼禁令
近日,海淀法院受理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易雷火公司)诉《中国经营报》社(以下简称中经报社)、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浪互联公司)侵害名誉权纠纷一案。 网易雷火公司诉称:其旗下跨境电商平台“网易考拉海购”,所售货品从货源产地直采、经过海关检验和质检部门检疫后存放在保税仓库。中经报社仅凭其内部人员爆料即发布“网易考拉海购”售假的不实报道。新浪互联公司全文转载了上述文章
发布时间:2016.03.22 -
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加阳公司与萨斯喀彻温钾肥公司合并案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收到加阳公司(Agrium Inc.,以下简称加阳)与萨斯喀彻温钾肥公司(Potash Corporation of Saskatchewan Inc.,以下简称萨钾)合并案(以下称本案)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查,商务部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经营者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三十条,现公告如下: 一、立案和审查程序
发布时间:2017.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