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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内容解读
新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定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引导专利申请和审查实践,现对本次指南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和解读。 修改背景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专利审查指南》(下称《指南》)修改工作。此次修改充分考虑了新技术快速发展的需要,积极回应了创新主体对审查规则和审查模式
发布时间:2019.11.04 -
权利要求须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敬畏法律,正确解读该条款的目的,不偏离科学审查、合理保护的制定目的。 《专利审查指南》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是指权利要求书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每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中得到或概括得出的技术方案,并且不得超出说明书公开的范围。关于“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能够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中得到”的理解和适用,一般不存在争议
发布时间:2016.04.14 -
优先权判断的典型应用
的优先权,《专利审查指南》中规定了诸多需要满足的条件,而在其他形式要件之外,判断一件申请能否享有优先权的重要条件便是前后两次申请必须具备相同主题,其中“相同主题”是指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预期的效果相同。但应注意这里所谓的相同,并不意味着在文字记载或者叙述方式上完全一致。对于所属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如果一件在后申请记载的技术内容不能从在先申请中直接毫无疑义地得出,则在先申请不能作为
发布时间:2016.05.25 -
通信领域存在多个区别特征时创造性的整体判断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指出: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通常可按照以下3个步骤进行:一是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二是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三是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在审查实践中,上述步骤3是一个审查难点,其要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判断
发布时间:2016.05.26 -
关于创造性评判中的整体判断原则
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不同构思的技术方案。 如上所述,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均是利用点光源通过光线投射到光电探测器上的偏移量进行检测(即光杠杆原理),但两个技术方案对该光学原理的具体应用方式以及测量获得的参数是完全不同的,进而导致两个测量装置的具体设置也存在根本差别。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第3.1节规定:在评价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时,审查员不仅要考虑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身,而且还要考虑发明所属技术领域
发布时间:2016.06.15 -
试论本领域技术人员对于创造性评判的意义
摘要 本领域技术人员是专利审查指南为了统一审查标准,尽量避免审查员主观因素的影响而设定的概念,他是评判发明创造性的主体,对于客观公正的评价一项发明的技术贡献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应当根据申请日时技术发展水平来客观地审视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水准,并且贯穿于创造性判断过程的始终,否则,判断结论难免有失偏颇。 近日,普拉格雷专利无效案引起了业界广泛关注,不仅有资深律师撰文深度解读[1],还有资深法官
发布时间:2017.03.07 -
浅谈“以说明书为依据”与“创造性”判断
在专利申请与审查的实践中,以说明书为依据与创造性判断是代理人和审查员都非常关注的问题,其中有许多内容值得深入思考。 对于以说明书为依据,我国《专利审查指南》中规定:“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合理预测说明书给出的实施方式的所有等同替代方式或明显变型方式都具备相同的性能或用途,则应当允许申请人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概括至覆盖其所有的等同替代或明显变型的方式。” 对于创造性,我国《专利审查指南》中
发布时间:2017.12.29 -
无效程序中说明书解释权利要求的时机
权利要求呢?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2.2节规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根据其所用词语的含义来理解。一般情况下,权利要求中的用词应当理解为相关技术领域通常具有的含义。在特定情况下,如果说明书中指明了某词具有特定的含义,并且使用了该词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由于说明书中对该词的说明而被限定得足够清楚,这种情况也是允许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发布时间:2016.06.08 -
《专利审查指南》修改中有关创造性的解读
创造性是专利法对于发明创新高度的要求,评判创造性的关键在于如何尽可能客观地衡量发明技术贡献的大小,使得最终授予的专利权能够与发明人对于现有技术的真正贡献相匹配。 近年来,社会上对审查员在创造性评判中使用“三步法”以及公知常识等提出一些质疑。2019年4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修改草案》)及其说明,对审查指南创造性有关部分进行了系统修订,包括进一步
发布时间:2019.07.01 -
律所解读欧专局审查指南修订版
2018年1月31日,Weickmann & Weickmann律师事务所专利律师Christian Heubeck博士撰文解析了欧洲专利局(EPO)新修订的专利审查指南,就与申请人密切相关的三个方面进行具体讨论。 2017年8月4日,欧洲专利局宣布修订专利审查指南,并于2017年11月1日正式生效。专利审查指南遵循《欧洲专利公约》,对专利审查、专利诉讼等相关程序提供具体指导。尽管审查指南主要
发布时间:2018.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