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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第6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六十七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5日起施行。 局 长 田力普 2013年9月16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部分第二章第11节修改为: 11.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审查 初步审查中,审查员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
发布时间:2014.03.2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第68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六十八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申长雨 2014年3月12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作如下修改: 一、第一部分第三章第4.2节的修改 在《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4.2节第三段之后新增一段,内容如下: 就包括
发布时间:2014.03.21 -
2020年《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修改解读
2月1日,新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下称《指南》)施行。为更好地引导专利申请和审查实践,现对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和解读。 一、修改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回应创新主体对进一步明确涉及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领域专利申请审查规则的需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了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专题研究,在梳理问题和总结审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启动了《指南》修改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10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公告(第391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九一号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经济科技快速发展对审查规则的诉求,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作出修改,现予发布,自2021年1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12月11日
发布时间:2020.12.14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公告(第391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九一号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经济科技快速发展对审查规则的诉求,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作出修改,现予发布,自2021年1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12月11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0.12.14 -
《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对照表
下载地址:《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对照表.pdf
发布时间:2020.12.14 -
《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对照表
下载地址:《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对照表.pdf
发布时间:2020.12.14 -
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第二批征求意见稿)修改对照表
关于就《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第二批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经济科技快速发展对审查规则的新诉求,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专利审查指南》全面修改工作。此次修改涉及内容较多,本着“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现将《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第二批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0.11.11 -
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第二批征求意见稿)修改对照表
关于就《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第二批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经济科技快速发展对审查规则的新诉求,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专利审查指南》全面修改工作。此次修改涉及内容较多,本着“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现将《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第二批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0.11.11 -
关于“效果特征”的思考
我国的《专利审查指南》(下称“我国《指南》”)中引入了“效果特征”这一概念,但对于其具体含义并未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我国《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3.2.1节规定: (1)通常,对产品权利要求来说,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发明。只有在某一技术特征无法用结构特征来限定,或者技术特征用结构特征限定不如用功能或效果特征来限定更为恰当,而且该功能或者效果能通过说明书中规定的实验或者操作或者
发布时间:2024.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