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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经营秘密冒充原单位进行签约的司法认定
通常而言,离职员工利用在职期间掌握的原单位业务信息从事经营活动属于竞业禁止规制范畴,但随着知识产权法律观念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公司将此类争议置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则范畴,重点诉诸侵害商业秘密案由。然而,商业秘密存在边界模糊性、内容秘密性和价值不确定性的特点,其价值性、秘密性、保密性的构成要件和侵权同一性的判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难点。在利用经营信息“冒名顶替”原单位签约类案件中,商业秘密的构成认定复杂
发布时间:2024.04.02 -
侵犯经营信息类案件的审理要点
商业秘密作为具有巨大商业价值的无形财产,是企业保护其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重要形式,是驱动企业研发与创新进而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工具之一。 因商业秘密本身不具有权利外观,由权利人自己秘密持有,每个秘密都有其内容差异性,所以在审理中各方当事人会就该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的边界、是否具有非公知性、是否具有财产属性、具有多少财产属性等内容产生较大争议,此类案件的事实认定难度也就较大。 商业秘密主要包括技术信息
发布时间:2024.12.26 -
北京西城法院召开“涉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新闻通报会
4月21日,北京西城法院召开“涉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新闻通报会。2011年至2016年,西城法院共受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179件,2011年9件,2016年收案量增长到77件,同比增长8.5倍。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存在四大争议焦点:①合同性质怎么定②加盟费用怎么算③欺诈理由怎么认④剩余货物怎么退。
发布时间:2017.04.24 -
特许经营合同解除的路径选择
案号 (2015)丰民(知)初字第00813号 (2015)京知民初字第1184号 【裁判要旨】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合同解除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又规定了被特许人应当享有单方解除权,以及在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时被特许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在特许经营合同中,被特许人可能存在4种解除合同的路径。不同的路径选择导致不同的判断标准,可能导致最终不同的结果
发布时间:2015.12.29 -
特许经营合同解除的路径选择
案号 (2015)丰民(知)初字第00813号 (2015)京知民初字第1184号 【裁判要旨】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合同解除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又规定了被特许人应当享有单方解除权,以及在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时被特许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在特许经营合同中,被特许人可能存在4种解除合同的路径。不同的路径选择导致不同的判断标准,可能导致最终不同的结果
发布时间:2015.12.29 -
经营有术方可品牌长青
全球首家会员制仓储式超市Costco今年8月就要在上海开门店啦!这个消息不胫而走,消费者翘首以盼,想在被誉为“神奇超市”的Costco感受一番不一样的购物体验,各路媒体也是纷纷“探班”。 究竟是什么样的“神奇超市”让大伙如此上心?能取得如此成功,Costco又有何高明的品牌经营之术? 招数一,选择市场上最受消费者欢迎的品牌入驻。“顾客就是上帝”,这句话在Costco的品牌经营策略上可谓体现得
发布时间:2019.07.01 -
加盟过期仍用商标 构成侵权被判赔偿
》,约定毛家饭店特许毛惠琴在衢州市南区长途客运中心旁开设毛家饭店连锁店,有偿使用“毛家”注册商标及其相关店徽、招牌、标识和毛家企业文化等,有效期自2004年3月28日起至2007年3月27日止。合同期满之后,毛惠琴没有续约,但继续使用“毛家”商标等经营饭店。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韶山公司依法从毛家饭店受让并享有“毛家”文字图形组合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被告毛惠琴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但其在明知合同约定
发布时间:2008.11.21 -
爱奇艺靠什么摘得多项版权大奖?
很多视频网站经营者版权意识淡薄,面对用户侵权行为视而不见。 行业版权秩序得到改善是在2010年前后,当时,以爱奇艺等为代表的视频网站斥重金采购正版影视剧,提供给用户画面质量更高的正版作品,因此,爱奇艺迅速积累了大量用户和流量。由于很多中小网站无法承受高昂的版权费等成本,迅速被市场淘汰,逐渐发展成如今的市场格局。“在这些变化中,版权犹如一双隐形的大手,时刻起着调节作用。在政府相关部门加大打击侵权盗版力度
发布时间:2016.03.08 -
以无形资产作为经营资源是特许经营合同的本质特征
(作者:曾旭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案号】 (2014)闵民三(知)初字第1514号 (2015)沪知民终字第181号 【裁判要旨】 特许经营合同与销售代理合同两者在商业模式上有相似性,但却在主体要求、许可内容、盈利渠道等方面存在差异。当事人以欺诈为由请求撤销合同时,需要从其是否因受欺诈作出错误判断而为意思表示来认定合同撤销条件是否成立。商事主体相对于一般民事主体有着更高的注意义务,但也不能过于
发布时间:2017.02.10 -
对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所涉相关法律问题的调研
作者:蔡伟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已经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作为一类单独的知识产权案件类型。相比其他知识产权案件类型,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具有自身的特点和特殊性。由于缺乏配套的司法解释,目前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主要的法律依据就是《合同法》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这造成审判实践中对一些普遍性、典型性的法律适用问题争议较大。 笔者结合
发布时间:2017.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