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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商务部)
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9年第11号 《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已经2009年7月15日商务部第2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陈德铭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经营者集中申报和反垄断执法机构受理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
发布时间:2016.08.09 -
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商务部)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令 2009年第12号 【发布日期】2009-11-24 【实施日期】2010-01-01 《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已经2009年7月15日商务部第2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德铭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明确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程序,根据
发布时间:2016.08.09 -
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29号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已经2008年8月1日国务院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八年八月三日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明确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 (一)经营者合并; (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
发布时间:2015.12.09 -
以无形资产作为经营资源是特许经营合同的本质特征
(作者:曾旭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案号】 (2014)闵民三(知)初字第1514号 (2015)沪知民终字第181号 【裁判要旨】 特许经营合同与销售代理合同两者在商业模式上有相似性,但却在主体要求、许可内容、盈利渠道等方面存在差异。当事人以欺诈为由请求撤销合同时,需要从其是否因受欺诈作出错误判断而为意思表示来认定合同撤销条件是否成立。商事主体相对于一般民事主体有着更高的注意义务,但也不能过于
发布时间:2017.02.10 -
对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所涉相关法律问题的调研
作者:蔡伟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已经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作为一类单独的知识产权案件类型。相比其他知识产权案件类型,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具有自身的特点和特殊性。由于缺乏配套的司法解释,目前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主要的法律依据就是《合同法》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这造成审判实践中对一些普遍性、典型性的法律适用问题争议较大。 笔者结合
发布时间:2017.08.03 -
市监局依法禁止虎牙和斗鱼合并
2021年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申报的虎牙公司(以下简称虎牙)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斗鱼)合并案,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全面分析评估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市场集中度、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技术进步的影响、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等因素,以及腾讯提出的附加限制性承诺方案的有效性
发布时间:2021.07.12 -
“国内无菌包装收购第一案”新巨丰称收购不构成经营者集中
及其配件销售业务,且已在国外市场有所布局,而这些均是新巨丰尚未涉足的领域。 不过,这一收购招致纷美董事会的反对,为此主动两次发起反垄断调查。 3月14日晚间,纷美包装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就拟出售事项向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正式递交反垄断申报。紧接着3月27日,纷美包装又将矛头指向了公司第一大股东JSH,认为其先前收购公司股份构成经营者集中。 对此,新巨丰在最新披露的资产报告书中强调,根据《境内
发布时间:2023.05.24 -
市监局公布今年前10个月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共605件)
今年前10个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共605件,绝大多数为简易案件,涉及境内企业间经营者集中案件数量最多,而实体经济制造业是经营者集中涉及的主要行业。 经营者集中审查是一项事前反垄断监管制度,旨在防止经营者通过经营者集中排除、限制相关市场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市场监管总局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后,依法对经营者集中可能产生的竞争影响进行
发布时间:2023.11.10 -
“知妈堂”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8)京73民终1850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瞿晖 委托诉讼代理人:叶永尧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知妈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辛永健,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少先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懿,女,北京知妈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员工。 审理经过 上诉人瞿晖因与被上诉人北京知妈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妈堂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9.03.12 -
公司擅自延长经营期限 不影响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
作者 | 刘燕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要 旨 特许经营合同的履行,应充分保障特许人对其特许经营资源的绝对控制。特许经营期限是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重要内容,该期限的变更应当经特许经营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公司的经营期限系公司意思自治的范畴,正常情况下由公司自行决定。 但当公司的经营期限与特许经营关系密切关联时,经营期限的变更直接关系到特许经营合同的履行,关系到特许经营权利人对其商标、老字号等特许经营
发布时间:2017.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