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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受审 开庭便认罪

日期:2014-04-11 来源:新京报 作者:刘洋 王贵彬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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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受审 开庭便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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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受审 开庭便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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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案庭审现场。 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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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案庭审现场。 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 摄影 王贵彬) 秦火火(原名秦志晖)被控诽谤、寻衅滋事案今天9时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面对公诉人对他的指控,开庭他便表示认罪。

  因为该案系"两高"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事实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公开审理的第一案而备受关注,直播以及采访的规模不亚于高官受审。虽然案件在央视、法院网进行文字和视频直播,但今早8时就有媒体赶到现场,将朝阳法院三层法庭坐满。

 
  新京报记者发现,不仅法官、检察院人员穿法袍及制服,两位代理律师也身着律师袍出庭。

  早9时,秦火火着便装出庭,他一出现,旁听席便传来家属痛哭的声音。秦火火剪了很短的毛寸,金丝眼镜,回答时能看到他面带微笑。

  公诉人念公诉书时站立发言。据公诉机关指控,秦志晖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间,使用“淮上秦火火”、“炎黄秦火火”、“东土秦火火”等新浪微博账户捏造损害杨澜、张海迪、罗援等人名誉,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2011年8月20日,为了自我炒作、引起网络舆论关注、提升个人知名度,秦志晖使用名为“中国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账户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攻击原铁道部,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公诉机关认为,秦志晖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没有意见,自愿认罪。”秦火火说,对于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没有意见,回答清晰,声音很大。在回忆任职经历时记错了时间,被检察官提醒,他说“不好意思,有点紧张。"

  他称,发布的虚假信息都是自己通过百度、论坛搜索以及自己猜测而出。当被问及"为何针对这些人",秦火火称,搜到这些信息有些生气,想引发网民讨论。而捏造“动车事故对意大利人天价赔偿”微博时,他说想给铁道部点压力,没有考虑到什么后果,“至少让大家注意到我这个人”。

  证据分三部分出示,包括被害人声明、新浪出具的查询证明等。质证中,辩护人认为,新浪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出具的证明系主观性证据,并表示秦志晖发布微博系未经核实,而不是明知虚假信息而散布。该案正在审理中。